為利招募中國「太子黨」 香港瑞信受美處罰(圖)
瑞信在瑞士蘇黎世總部的大門。(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7月6日訊】(看中國記者丁曉雨綜合報導)美國司法部週四(7月5日)宣布,司法部就瑞士第二大銀行瑞信以腐敗方式招聘中國高官子女的刑事調查,與設在香港的瑞信投行達成協議,瑞信同意向司法部支付4700萬美元罰款,並就司法部對相關行為的調查和起訴進行合作以免於被起訴。
據《美國之音》報導,美國司法部的調查主要針對瑞信從2007到2013年為贏得中國央企和國企等的生意,在亞太地區招聘中國官二代和富二代以換取投資機會或政策優惠。
報導稱,瑞信除了向美國司法部支付4700萬美元罰款外,同時就該案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達成解決方案,同意支付近2500萬美元盈利回吐及480多萬美元的利息。
從2007年到2013年,美國司法部門針對瑞信、摩根大通等數家美國和歐洲銀行招聘中國高官家庭子女的調查發現,這些銀行招募「太子黨」,是希望通過討好權貴家族來贏得利潤豐厚的業務。
《紐約時報》報導稱,摩根大通設立了一個被稱之為「子女」的項目,專事聘請中國高官子女。美國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從2007至2013年的七年時間裏,摩根大通雇佣了大約100名與中國高官有密切關係的人,成為該公司的正式員工或者實習生。
《金融時報》也報導,摩根大通雇佣過前中國商務部長的兒子高鈺。並在雇佣中國光大集團董事長唐雙寧的兒子後,協助中國光大集團旗下光大銀行上市。
美國證監會的調查指出,摩根大通知道這樣做違反了美國《反海外腐敗行為法》,但「因為回報和新的商業機會過於豐厚」,從而無視違法行為繼續行事。
《美國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簡稱FCPA)是美國制定於1977年的一部單行法。該法律禁止美國公司向外國政府公職人員行賄,是目前規制美國企業對外行賄最主要的法律。
2016年,美國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包括摩根大通在內的其他一些投行涉嫌雇佣中共太子黨以獲取商業利益,違反了美國《反海外腐敗行為法》。摩根大通為此向司法部和證券交易委員會支付了2.64億美元的罰款。
涉及該醜聞的還有多家世界級銀行及企業巨頭、集團公司,美國電子晶元製造企業高通,被控多次聘用中國國有電訊企業管理人員的子女和親戚為僱員,或提供實習機會,最終向美國當局支付了750萬美元罰款結案。
匯豐控股、高盛集團等也因雇佣中國太子黨而遭美國證監會調查。其中高盛集團曾被指雇佣江澤民的孫子為其開展在中國的業務。相關調查仍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