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8年6月21日訊】中共官媒6月21日消息,2018年6月21日,河南省南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劉善橋受賄一案。
檢方指控:2003年上半年至2017年4月,劉善橋利用擔任湖北省黃岡市市長、中共黃岡市委書記、湖北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經營、工程承攬、職務提拔或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9年至2017年,劉善橋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90萬餘元。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2017年6月,劉善橋被查。中紀委同年9月18日通報指,劉善橋搞權色、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善橋是2016年6月轉任天津市委書記的原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舊部。李鴻忠曾主政湖北九年,期間劉善橋是李鴻忠的下屬,兩人互動密切。
中共十八大以來,湖北已有四名副省級高官落馬。除了劉善橋,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因濫用職權、受賄罪獲刑17年;原副省長郭有明因受賄罪獲刑15年;湖北省委原常委、省委組織部原部長賀家鐵被撤職降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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