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千萬氣死母親 昆明原公安局長判11年半
【看中國2018年6月10日訊】早前落馬的雲南省昆明市公安局原局長杜敏以受賄逾千萬元,一審已被判有期徒刑11年半。杜敏曾自曝,因他落馬,「母親就被氣死了」。
中國裁判文書網6月7日公布的一份判決書披露了杜敏獲刑的消息。
現年60歲的杜敏曾先後任雲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昆明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雲南警官學院黨委書記,雲南省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等職。有陸媒曾報導,杜敏在昆明市公安局長位置的任期長達10年至12年。
判決書顯示,杜敏任上述職務期間,收受楊某、鐘某、李某、瀋某、趙某、陳某、張某七人賄送的人民幣1111萬餘元、美元1萬元,並為行賄人謀取利益。
其中最大的金主是昆明浩帆商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趙某,前後共賄送人民幣730萬餘元。2008年,時任昆明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杜敏到長江商學院讀EMBA課程,認識了趙某。此後逢年過節,趙某都會給杜敏送禮。
判決書還顯示,杜敏還先後拿出人民幣1000萬元交給鐘某為其放貸理財。有陸媒曾分析,「精明」的杜敏對收受的不義之財有自己的考慮,或委託老闆理財,或借給老闆放貸,一方面可從中獲取高額回報,一方面可避免存入銀行或放在家中「有跡可循」,給未來留下隱患。
2016年3月,杜敏落馬。杜敏案涉及其兄弟、妻子和兒子。2017年9月《中國紀檢監察報》的報導稱,杜敏自稱「接受調查後,我母親就被氣死了」,弟弟也一起進了監獄,還將兒子牽連,差點也將他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