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嚴部隊軍人事後的瘋狂報復(圖)


六四事件中被開槍打傷的學生。(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18年5月29日訊】解放軍戒嚴部隊在執行天安門廣場清場過程中開槍殺人,動用坦克、裝甲車碾軋的暴行,大都已經為外界所知,但是,解放軍戒嚴部隊在完成天安門廣場清場任務以後的暴行,還不太為外界所知,也很少有研究者注意到這一問題。

在天安門廣場清場行動結束之後,各解放軍戒嚴部隊分頭進駐北京市公安局各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主導抓捕「暴徒」、「動亂分子」和「非法組織成員」的工作。抓捕「暴徒」、「動亂分子」和「非法組織成員」,成瞭解放軍戒嚴部隊的一項主要任務。

中共當局之所以這樣做,一方面是不信任北京市的公安警察,他們瞭解情況,普遍同情學生運動,完全依靠他們,不可能達到「斬草除根」的目的;另一方面是為了滿足解放軍戒嚴部隊官兵泄憤報復的心理需求,並為他們提供立功受獎的機會。

各解放軍戒嚴部隊官兵在抓捕「暴徒」、「動亂分子」和「非法組織成員」的過程中,普遍存在濫用暴力的情況,對被捕者不分青紅皂白地用槍托、木棒予以毒打,導致不少被捕者死亡或傷殘。

1989年6月4日,也就是在天安門廣場清場行動剛剛結束的時候,解放軍戒嚴部隊軍人已經開始對被捕的民眾施行暴行,大量在清場前後被捕的民眾在天安門廣場、勞動人民文化宮遭到毒打,許多人受傷致殘,山西大學電腦系學生高旭就是其中之一。1989年6月4日清晨5點30分過後,高旭本來已經隨著學生隊伍一起撤離了天安門廣場,但由於有一個同學遺留了照相機,他於是自告奮勇返回去取,結果遭到解放軍戒嚴部隊軍人的拘捕。高旭連同其他被拘捕的八個人,全都被緊緊地捆綁在人民大會堂東大門外的柱子上。解放軍戒嚴部隊的軍人用槍托沒頭沒腦地砸他們,用點燃的煙頭燙他們,把他們當成了泄憤的靶子。之後,他們被轉送到勞動人民文化宮關押,進去的時候每個人又遭受了一頓「殺威棒」,全都被打得昏死過去,用冷水澆醒後繼續再打。殘酷的摧殘,使得高旭遺留了嚴重的腦振蕩後遺症,一隻眼睛幾乎失明,腦部時時出現絞痛,每天都要靠服用止痛藥度日。[1]

1989年9、10月間,筆者在北京暗地調查被捕者情況,瞭解到不少被捕者遭到解放軍戒嚴部隊軍人毒打的案例。在北京市海淀區公安分局,進駐的第24集團軍部隊軍人,將10多名被捕的北京體育學院(現為北京體育大學)學生視為「暴徒」,吊起來毒打,打得他們傷痕纍纍。北京體育學院的學生身強力壯,許多人在學生運動期間擔任特別糾纏任務,或作為學生領袖的「貼身保鏢」。

中國官方的宣傳資料中,可以見到大量有關解放軍戒嚴部隊抓捕「暴徒」、「動亂分子」和「非法組織成員」的「赫赫成果」,隨手就可以舉出許多例子。

第40集團軍步兵第118師「為了除惡務盡,確保首都的長治久安,他們又投入了一場新的戰鬥——配合公安機關抓暴徒。抓獲動暴亂分子和進行打、砸、搶、燒、殺及流氓犯罪活動的暴徒531名。」[2]

第39集團軍步兵第116師第347團特務連,在短短數天內抓獲「暴徒」73人。

第65集團軍步兵第193師於1989年6月中旬撤離天安門廣場,進駐北京市海淀區,除了執行戒嚴執勤任務之外,全師官兵多次配合北京市海淀區公安部門追捕「暴徒」和「非法組織」成員,共同抓獲了131名「暴徒」。

第24集團軍步兵第70師步兵第208團於1989年6月中旬調防到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配合公安機關抓獲「暴徒」、「動亂分子」和「非法組織成員」256名,繳獲一批槍支彈藥。守備第7旅從1989年6月11日到7月底,抓捕「暴徒」79名。

北京軍區炮兵第14師配合北京市公安人員設卡盤查,9次派出應急分隊端「黑窩」,共抓獲、收審非法組織骨幹、打砸搶分子62人;查獲攜帶反動宣傳品、軍用物資、凶器、子彈等非法分子1106人;收繳反革命傳單、錄像帶等25000餘份,軍用品、凶器、槍彈358件。

第65集團軍步兵第193師步兵第579團組成搜捕隊,第2營營長劉閣雲少校擔任搜捕隊隊長,十二次出動擒拿「暴徒」。劉閣雲事後獲「共和國衛士」榮譽稱號。

第26集團軍步兵第138師步兵第412團於1989年6月5日組成防暴突擊隊,由第2營第5連連長袁華榮上尉擔任隊長,袁寶華在傳達團指揮官的指示精神時說:「同志們,上級賦予我連擔任團的防暴突擊隊,配合永外派出所開展抓暴徒、端黑窩的鬥爭。這是團黨委對我連的高度信任。同志們,平息首都反革命暴亂雖然取得了初步勝利,但是,一小撮暴徒賊心不死,我們要發揚不怕疲勞,連續作戰的精神,斬草除根,堅決把他們消滅乾淨,為保衛共和國再立新功!」全連官兵聽說要抓暴徒,群情激昂,人人摩拳擦掌,決心大幹一場。在以後的10多天,袁寶華帶領20名防暴隊員,夜行晝宿,配合永外派出所抓獲暴徒82名。[3]

第54集團軍步兵第127師步兵第380團在天安門廣場清場行動結束後,奉命進駐天壇公園部署,配合公安部門廣泛開展「抓暴徒、端黑窩」行動,狠狠打擊隱蔽起來的「暴徒」和「反動組織成員」,徹底平息反革命暴亂。

從上述資料可見,在天安門廣場清場行動結束以後,解放軍戒嚴部隊分頭進駐北京市各地,名義上是配合北京市公安部門工作,實際上是監督北京市公安部門,主導抓捕「暴徒」、「動亂分子」和「非法組織成員」的工作。

在天安門廣場清場行動結束以後展開的大搜捕行動,有大批的民眾被捕,由於解放軍戒嚴部隊官兵主導抓捕工作,濫捕、毒打事件層出不窮,由解放軍戒嚴部隊移交給公安部門處理的被捕者,許多人傷痕纍纍,有的傷勢很重。這種情況,連北京市公安部門都看不下去了,向上級反映情況,甚至表示,情況如果沒有改善,不再接收解放軍戒嚴部隊移交的被捕者。

中共當局在六四血腥鎮壓事件後曾設立檢舉電話、信箱,鼓勵人們檢舉「暴徒」、「動亂分子」和「非法組織成員」,許多不滿血腥鎮壓行動的北京民眾,藉機將支持血腥鎮壓行動的人作為「暴徒」、「動亂分子」予以檢舉。這些人一落入不分青紅皂白的解放軍戒嚴部隊官兵手中,照例先遭受一頓毒打,等到有機會張口分辨,早已是傷痕纍纍。

[1]參見尹進題為《六四凡人小事——記山西八九民運小人物》的文章,刊載於美國網路中文雜誌《華夏文摘》文庫。

[2]參見《「虎師」重返京華路——記榮立集體二等功的某師》,刊載於《共和國衛士——首都戒嚴部隊英雄模範事跡彙編》一書。

[3]參見《子夜雄歌——記獲「共和國衛士」榮譽稱號的某部連長袁寶華》一文,刊載於《共和國衛士——首都戒嚴部隊英雄模範事跡彙編》一書。

(摘自吳仁華著《六四事件中的戒嚴部隊》,2009年)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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