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8年5月29日訊】中共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廳長李建功落馬後已判刑。近期,其用受賄款在北京購得的房產被拍賣。
據陸媒報導,裁判文書網日前公開了《李建功受賄罪一案執行裁定書》,顯示山西省產權交易中心獲權拍賣李建功在北京的涉案房屋。
近日一場拍賣中,1981年出生的史某某以3752.5萬元的最高價競得了北京市朝陽區林萃東路1號院的一套房產,每平方米單價超過16萬元。該房產為山西省國土廳原廳長李建功涉案房屋,登記在趙峰名下所有。該房產位於北京市朝陽區林萃東路1號院,登記在趙峰名下。史某某可持法院裁定書辦理相關過戶手續。
據山西省產權交易中心網站早前信息披露,這套房產的起拍價為2,674.5萬元。由山西弘信房地產估價諮詢有限公司作出的《房地產估價報告》顯示,該房產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時間為2010年10月29日,為複式結構,建築面積223.55平方米。該套房產周邊環境、人文環境好。2017年12月7日,該房產的市場價值為3,146.5萬元(單價140,752元/平米)。
公開資料顯示,1956年出生的李建功於2014年11月被調查。2015年3月被「雙開」,通報稱,李建功利用職務進行錢權交易,收受巨額賄賂。李建功已判刑,但目前其受賄案的具體判決情況尚未公開。
李建功2009年出任山西省國土資源廳「一把手」,正逢「山西煤改」。2013年4月,網上出現了一份將李建功形容為「巨富廳長」的匿名舉報帖,稱李建功以權謀私,將親信、老鄉安插在重要崗位,控制採礦管理。
據檢方指控的消息顯示,李建功曾為15家企業和個體老闆在採礦權、探礦權、土地指標報批等業務辦理、審批過程中提供幫助,收受賄賂共計2168.4493萬元人民幣、245萬美元、100萬港幣、20萬歐元和金條5000克(價值150萬元人民幣)。
李建功承認,這麼多年,他幾乎沒有在市場上買過、面、油,也沒有自掏腰包買過煙、酒、茶。
李建功稱,2009年8月和10月,李建功兩次收受煤礦礦主送來的美元和銀行存摺。兒子大學畢業留北京工作十多年,他就用煤礦礦主送的錢替他在北京買房並落實了北京戶口。
此外,李建功利用幹部任免決策權,人事調整、調動權,為22名國家工作人員在職務提拔、調整工作崗位、調動工作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賄賂共計343萬人民幣、13萬美元、70萬港幣、22萬歐元、3萬英鎊和金條3000克(價值90.6萬元人民幣)。
李建功是山西平陸縣人,與此前落馬的令政策、陳川平、柳遂記是老鄉。山西窩案指向江派,其利益集團在山西有很深的利益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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