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男搬家沒向警局報告被捕 只因曾犯此罪(圖)


華男被捕(示意圖片來源:Flickr)

【看中國2018年5月22日訊】美國法律規定,有兒童性侵罪前科者如果搬家或遷離,必須要到新居所在地的警局登記備案。紐約華男李非(音譯:Fei Li)因有案底,在去年5月搬到新澤西居住後,卻沒有主動到當地警局更新登記住址,被美國法警局USMA(U.S.Marshals Service)相關調查部門發現,於本月逮捕了李非。目前雖然李非以2萬5千美元擔保獲釋,但還需配戴衛星定位監控器,交出護照,行動受限,還不得單獨與未成年兒童接觸。

據紐約南區聯邦法庭起訴書稱,李非於2007年7月10日在紐約東區聯邦法庭承認犯下一項持有兒童色情照的罪行,兩個月後,李非刑滿釋放。雖然當時李非獲刑時間不長,但所犯之罪被紐約州性侵者檢查局評估為一級性侵者,出獄後須執行紐約州刑事司法服務局(DCJS)的規定。

根據美國《梅根法案》,性侵者獲釋者出獄後,必須在居住的當地社區登記個人資料,包括行蹤、住址、駕照信息、體貌特徵等,以便社區監控和警局備案。按照DCJS的規定,李非如果搬家,需在搬家後10天內向新居住地的警局、假釋部門、檢察官辦公室和DCJS報到備案,而且每年要向這些機構登記一次。

2008年4月,李非按要求向警局報告了自己搬到法拉盛居住,2014年和2016年他又分別報告搬了兩次家。但到2017年10月份時,當「紐約州性侵者年度地址核查表格」寄到李非當時所登記的曼哈頓地址後,10天內都沒有收到李非的任何回應,於是當地政府部門在11月17日通知紐約警局性侵者監管科(SOMU)。

接報後的相關部門開始對李非的行蹤進行調查,由美國法警局性侵者調查部門發現李非於2017年5月就搬離了曼哈頓住處,但是他搬離時,沒有按照要求通知執法機構。

美國法警局性侵者調查部門在起訴書中證實,李非於2017年3月9日在新澤西簽了一份租約,在今年2月9日又簽訂了續期租約。由於李非沒按要求到當地執法部門登記,執法者於5月4日登門將李非逮捕,目前李非保釋在外,護照被沒收,配戴衛星定位監控器,等待庭審。

《梅根法案》

《梅根法案》(International Megans Law)源於1994年,美國新澤西州女童梅根在當年遭有前科的鄰居姦殺,而受害者女童的父母根本不知道有前科的案犯者就居住在他們的社區。此案發生後的第89天,新澤西州長簽署了美國第一個「梅根法」,強制要求居住在新澤西州內刑滿釋放的性罪犯者們去州警察局登記。

1996年,時任美國總統的克林頓簽署了聯邦「梅根法」,此法規規定在美國所有的州,刑滿釋放的性罪犯者都必須到所住州內的執法機關登記。如今美國五十個州的「梅根法」規定雖然不太相同,但都大同小異。可見美國社會對性侵兒童犯罪者的懲罰非常嚴厲,即使他們出獄後,也繼續對他們實行終身‘關注’。

去年11月美國務院又宣布,將性侵兒童前科犯的護照收回,重新換發新護照,在新護照的內頁會加註性侵犯的文字前科。所以有這類犯罪前科的人即使出國,也會被‘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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