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香港富二代吃穿山甲 貪官判囚10年半
【看中國2018年5月18日訊】一名香港富二代3年前在網上稱,曾獲廣西官員以瀕危物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穿山甲設宴款待,引起熱議。涉事的廣西教育廳高校工委統戰部前部長李寧日前被判刑10年半。
據香港《東網》5月17日消息,廣西南寧市良慶區法院5月16日就李寧受賄案開庭,判處李寧有期徒刑10年半,並處罰金60萬元人民幣(1元人民幣約合0.1572美元)。
廣西高等法院通報稱,2011年至2013年間,李寧擔任廣西課程教材發展中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廣西中小學課程教材和進校書刊的選用、確定、目錄公布、採購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分別收受王某等6人共406萬人民幣,並收受王某所送的兩個翡翠挂件、一件玉石擺件及一對仿景德鎮花瓶。
2017年,一則於2015年發布的「廣西官員請吃穿山甲」微博貼文再在網上廣泛流傳,一名香港男子聲稱2015年在廣西考察期間,被當地部門領導請到辦公室吃穿山甲。同時還上傳了照片和文字,並稱「第一次吃,口感味道很好」,因此他也被外界稱為「穿山甲公子」。發布的照片中,除穿山甲等野味外,還有特供茅台酒等。
廣西方面隨後通報,吃穿山甲為私人宴請,活動地點在某私營企業內部飯堂,費用由私人支付;參加宴請的公職人員只有自治區高校工委統戰部前部長李寧一人,李已於同年因涉受賄罪被檢察機關遭逮捕。
據陸媒《財新網》報導,「穿山甲公子」是香港順全有限公司主席李福生的兒子李加和,英文名Lee Ka Wo Calv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