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富豪加拿大鬧離婚 法官判凍結所有財產(圖)
離婚官司(圖片來源:Adobe stock)
【看中國2018年4月24日訊】擁有上億資產的中國地產商人林先生全家移民加拿大後,與妻子鬧離婚。雙方為爭奪財產與兩個兒子的撫養權,已經花了4年時間打官司,至今仍然膠著。不過,安省法院做出了罕見的判決:凍結林先生在世界各地(包括中國境內)的所有資產。
據《加拿大家園》報導,林先生與王女士2000年在中國大陸結婚,兩個兒子在2002年和2003年先後出生。王女士之後一直全職在家照顧孩子。
林先生一家四口人2005年10月移民加拿大。王女士帶兩個兒子大部分時間住在多倫多,母子三人於2010年6月入籍。林先生則忙於房地產業務,長期住在中國大陸,甚至因此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長期分居讓這段維持了10年的婚姻出現危機,2012年4月是這段婚姻的轉折點。按王女士的說法,她當時與丈夫住在北京。丈夫告訴她,婚姻已走到盡頭。
林家資產總資產超過1.65億加元
安省政府的地產報告顯示,這對夫婦2007年在多倫多豪宅區(The Bridle Path附近)買了一棟獨立屋,當時的成交價是261萬加元。
從那時起,他們與一些社會名流做鄰居,如著名歌星德瑞克(Drake)與前傳媒大亨布萊克(Conrad Black)等。
據估計,那棟獨立屋如今的市場價早已超過261萬加元。這對夫婦的一個鄰居正在賣房,開價828.8萬加元。
另外,林先生是一家香港公司的大股東,在北京擁有三套房產,在加勒比海附近的英屬維爾京群島(British Virgin Islands)也擁有大量資產。
王女士告訴法院,林先生從事房地產行業,事業很成功,家庭總資產超過1.65億加元(約合人民幣10億)。
不服財產分配 妻子提出凍結令
根據2016年6月的加拿大法院文件,安省法官已下令凍結林先生在加拿大、中國大陸、香港、加勒比海島國等地的資產。
根據法庭文件,王女士說林先生告訴她要離婚,但是她暫時得不到任何家產,將來會獲得兩套位於中國的公寓(價值260萬加元),相當於家庭總資產的2%左右。
這讓王女士感到很氣憤、覺得很不公平。她認為,如果離婚的話,她應獲得更多家產。她隨後向安省法院提出單方面申請,要求法官下令凍結林在世界各地的資產,法官批准了她的申請。
不久後,英屬維爾京群島的高等法院決定,凍結林在當地的大量資產。他在香港的公司原本打算上市,但法院的命令讓這項計畫泡湯。
安省法官查韋斯(Peter Jarvis)表示,這兩項凍結令的基點是,這對夫妻的感情破裂後,林先生可能把很多資產轉移到英屬維爾京群島的信託(Trust),讓王女士無法拿回屬於她的那份家產。
林先生要求安省法院擱置這些訴訟程序,理由是安省法院缺乏管轄權,因為他的資產和生意都在中國,孩子也都在中國出生。而且2010年8月以後,王女士已經帶孩子搬回北京,並且在那裡生活了2年。
他還要求法院取消凍結令,理由是王女士沒向法院遞交全面、公正和坦率的證據。安省法院沒有核准他的要求。
誰能獲得兒子監護權
2012年4月,王女士向安省法院申請兒子們的監護權。當時,她的兩個兒子正在北京上學。大約一個月後,林先生在中國提起訴訟,爭奪兒子們的撫養權。
安省法院將根據夫妻雙方與孩子的親密程度、身體狀況和經濟條件,決定誰能獲得撫養權。案件仍在審理中。
法院資料顯示,王女士的一些行為對她申請監護權不利。
2010年8月起,她就和兩個孩子搬回中國。孩子們開始在北京上學,林先生負責保管孩子的護照。
王女士卻向加拿大政府聲稱,孩子們丟失了護照,並偽造林先生的簽名,幫孩子們申請新護照。然後,她未經林先生同意,在2012年5月把兩個孩子帶回加拿大。
安省法官在評估孩子的最大利益後決定,父母雙方都不能持有孩子的護照,而是把護照交由法院保管。
在財產分配方面,加拿大法院的原則是,離婚後雙方平等分配家庭債務和資產。家庭法訴訟的總體目標是,實現婚姻破裂後的公平分配。
通過分配財產,或確定子女撫養費和配偶生活費的金額,或兩種方法結合來,實現公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