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槿惠一審判處24年徒刑、罰款1.1億(圖)
2016年11月29日,朴槿惠向韓國民眾鞠躬,表示願意下臺。(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4月6日訊】今(6)日韓國法院在一審中透過現場直播方式,審理判處被彈劾下臺的前總統朴槿惠24年徒刑及罰款18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13億元)。此案件被曝光以來,歷時近一年,一審終於落幕了。
6日下午2點10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總統親信干政案,對現年66歲的朴槿惠作出一審判決。從去年3月起就被拘留至今,她始終聲稱自己是無辜的,是政治迫害下的受害者。在今日的一審之前,她告知法院因身體不適不便出席聽判。
針對本案的審理宣判採現場直播方式,雖朴槿惠前一天曾經致親筆信表示反對,稱此舉是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不過被法院拒絕了。
在長達近2小時的審理與宣判中,法院認為朴槿惠犯有受賄、濫用職權和脅迫等16項的罪狀,因此判處24年徒刑,及罰款180億韓元。
法院表示,被告人身為國民選舉的總統,卻濫用其職權,使國政秩序帶來混亂,她是韓國史上第一位遭罷免的總統。
審判長表示,朴槿惠和崔順實二人共謀濫權,對各大企業強迫向崔順實所掌控的Mir財團及K體育財團出資774億韓圜(約4.9億人民幣),其中包括對樂天集團壓榨的70億韓圜(約4424萬人民幣),這部分被認定為有罪。
審判長說,三星集團被迫對崔順實親戚經營的「英才中心」捐款,在這部分認定朴槿惠有濫權及強迫之罪;針對樂天集團70億韓圜捐款案,法院認定朴槿惠在此部分涉及第三者賄賂罪;另三星「支援」36億韓圜(約2275萬人民幣),亦認定朴槿惠在這部分犯下了賄賂罪。
審判長稱,之前朴槿惠被指控和崔順實共同製作「文藝界黑名單」,涉及打壓特定藝文界人士,因此法院認定朴槿惠在此部分濫用職權及脅迫罪。
2016年10月,朴槿惠被媒體曝出親信干政醜聞;2017年3月10日正式被彈劾;並於同年3月31日遭逮捕;同年10月13日被裁定延長關押6個月。
此件親信干政案,牽連甚廣,有韓國政、商界諸多人物涉案,此前有多名涉案人員的判決已出爐。其中包括本案核心人物崔順實,她在一審中被判處20年監禁及罰款180億韓元。而檢方起訴崔順實的18項罪名中,有13項與朴槿惠構成共謀關係。
另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於一審中,以行賄罪被判處2年6個月監禁,及追繳70億韓元(約4,120萬元人民幣)賄款;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在二審判決中,推翻一審所作出的5年監禁判決,改判為2年6個月監禁、緩刑4年,並當庭獲釋。
據當地媒體報導,預計將有4000多名朴槿惠支持者會聚集於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外進行示威活動。為防止大規模衝突事件發生,因此出動了4000多名警力維持秩序,並在法院外停靠著十幾輛警方大型巴士,且設多道路障,現場氣氛相當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