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女廳官在北京買別墅 找開發商要800萬

【看中國2018年3月27日訊】新疆女廳官莫涓因受賄3387.5萬餘元、貪污公款59.5萬,於2016年12月被判處徒刑16年。近日她向一名開發商索賄的細節曝光。

陸媒3月26日報導,「政知圈」今天發現,新疆民政廳前黨組書記、副廳長莫涓索賄細節經裁判文書網披露,開發商關小偉因犯單位行賄罪領刑1年。而在關小偉的裁判文書中,莫涓的兒子李某多次出現。

她被指控,在職期間貪污公款59.5萬餘元,收受他人賄賂3387.5萬餘元。2003年至2012年期間,莫涓利用職務便利為新疆一家房產公司董事長關某在承攬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先後11次索要或者收受關某財物合計1307.73萬元。

法院認為,莫涓的1307萬中,有一部分是關小偉給予莫涓的好處費,莫涓為其所在單位招投標提供幫助,這構成單位行賄罪,另一部分是莫涓索要後為兒子在北京買別墅等。

2010年莫涓的兒子在北京看上一套別墅,2011年下半年,莫涓要求關小偉籌錢,關小偉同意了,並在2012年1月、3月、4月分四筆給莫涓打了848萬。

關小偉說,給莫涓打錢,是想跟莫拉好關係,得到更多的工程。

不僅是買房,莫涓還兩次因為兒子要換車找關小偉幫忙處理舊車,從中牟利。

莫涓還向關小偉索要了一塊500克的金條,價值17萬元,卻沒辦成答應關的「辦理土地轉換」事宜。不過,在莫涓的關照和支持下,2013年上半年,關小偉承攬了新疆民政廳老年活動中心工程項目。

2014年12月,莫涓又讓關小偉裝修其在爐院街的高層住宅,並由關小偉支付24萬元裝修款。

莫涓不只收受關小偉的錢財。據指控,2008年至2015年,莫涓利用擔任新疆民政廳黨組書記的職務便利,為王某等11家公司或個人在承攬新疆民政系統工程項目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取「好處費」。

此前,官方在莫涓的「雙開」通報中指,莫涓為本人和兒子辦理假身份證,隨意出入國境,隱瞞不報個人有關重大事項;利用職權違規錄用、調入、提拔使用其親屬;收受禮金;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額賄賂,涉嫌犯罪;無法說明巨額財產來源合法;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公共財產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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