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犯案 清政府倫敦綁架孫中山始末(圖)
孫中山的船抵達英國利物浦,從他上岸那一刻起,他已經被英國偵探盯上了。(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今天我對大家講一段往事,1896年大清帝國政府在英國倫敦綁架孫中山的往事,這件事牽涉的角色較多,讓我們先將各個當事人簡單介紹一下:
孫中山:此人不用介紹了
龔照瑗:合肥人,大清帝國駐英國公使,月薪1000多兩白銀,約合今天人民幣20多萬元
馬格裡(Halliday Macartney):英國人,爵士,英軍軍醫出身,大清帝國駐英國公使館僱用高級職員(參贊),曾來華參加第二次鴉片戰爭、對太平天國戰爭,任職金陵機器局,此時在公使館月薪600多兩白銀,約合今天人民幣12-13萬人民幣
康德黎(James Cantlie):英國醫生,孫中山早年在香港華人西醫書院唸書時的老師,後離開香港回英國,在倫敦從醫
Slaters Detective Association(史雷特私家偵探事務所):大清帝國駐英國公使館僱用的調查公司
郝維太太(Mrs. Howe):英國人,女,大清帝國駐英國公使館僱用管家
喬治・柯耳(George Cole):英國人,男,大清帝國駐英國公使館僱用僕人
故事從1895年講起,這一年,孫中山和楊衢雲一起發動第一次廣州起義事敗,孫流亡海外。孫中山成功逃出海外之後,清政府並未就此罷休,而是不惜花費重金,在海外四處聘請偵探,對孫中山實施跟蹤和追捕。
1896年,孫中山從美國坐船前往英國,然而大清帝國駐美公使楊儒已經將孫中山上船去往英國利物浦的情報,以電報的形式,通報了大清帝國駐英公使龔照瑗。
1896年9月30日,孫中山的船抵達英國利物浦,然而孫中山並不知道,從他上岸那一刻起,他已經被英國偵探盯上了。
大清帝國僱用的這家英國偵探公司,名叫Slaters Detective Association,中文譯作「史雷特私家偵探事務所」,委託人是英國人馬格裡爵士,馬格裡是大清帝國駐英國公使館(當時不叫大使館,而叫公使館)的高級僱員,參贊。
孫中山做夢也想不到,自從利物浦上岸之後,他搭乘的火車班次,乘坐的馬車車牌號,下榻的旅館名稱,所有一切的細節,統統被史雷特私家偵探事務所報告給了大清公使館。
孫中山到達倫敦之後,第二天就租了房子,並拜訪了他在香港求學時期的老師康德黎(James Cantlie),康德黎此時已經回到倫敦,開辦私家診所,同時居住在倫敦不遠處街區的有孟生(Patrick Manson),孟生也是孫中山在香港求學時期的老師。
然而,1896年10月11日,孫中山出門之後,依據史雷特私家偵探事務所提供的行蹤情報,大清帝國駐英公使館派出人員,當街將孫中山綁架入館,並關押至4樓,打算盡快租船,將孫中山運回大清處死。
逮住孫中山之後,龔照瑗、馬格裡都十分高興,但是卻並未虐待孫中山(因為沒有必要),在此期間的衣食條件,基本滿足孫中山的要求,然而此時的孫中山,心中萬分焦急。
當時英國已經入秋,晝夜溫差很大,晚上需要燒爐取暖,而且要加被子,等等各種雜務,使得孫中山和大清使館僱用的管家和僕人,有了大量接觸的機會,每見一人,孫中山都運用他純熟的英語,向TA求救。
其中大清公使館的管家(其實就是打雜)郝維太太(Mrs. Howe)這個人心地好,她對孫中山產生了同情,她深知這個中國人運回中國,一定遭受酷刑,並被痛苦地處死。她與良心鬥爭了幾天之後,10月17日晚間11點,郝維太太寫了一封匿名信,依據孫中山從一開始就提供的地址,偷偷的塞進了孫中山的老師康德黎的門縫。
郝維太太的匿名信大意是這樣的:
你的朋友孫逸仙,被綁架到了中國(大清)使館裡面,請您馬上開展營救,不然就來不及了,我不敢在這封信上簽名,但是我請您務必相信我。
康德黎一看這封匿名舉報信,他知道出事了,因為幾天前他就提醒孫中山,中國使館就在附近一條街,平時不要靠近,以免出事。不料果真出事了。康德黎第一時間想到了誰呢?他想到了在中國(大清)使館工作的英國爵士馬格裡,為什麼想到他呢?因為康德黎相信:馬格裡是英國人,而且是個爵士,他是講道理的,他是不會容忍這種事情存在的(依照英國法律,外國人不得在英國的土地上逮捕任何人)。
於是,康德黎連夜趕往哈利街3號的馬格裡家,然而,馬格裡不在家。於是,康德黎轉頭去了瑪麗龐分區警察局報警,警察聽了他的報案之後,對他說:這種案件我沒有辦過,我不知道怎麼處理。刻不容緩,於是康德黎又趕往位於蘇格蘭場(Scotland Yard)的倫敦警察廳,再次報警,這個時候已經是18日的零時30分。
倫敦警察廳的探長聽了康德黎東方夜譚式的報案之後,對康德黎說無能為力,並一本正經地建議康德黎找英國外交部報案。康德黎轉身走後,倫敦警察廳的探長在卷宗裡寫下了這樣的評語:
這個自稱醫生的報案人,如果不是一個酒鬼的話,那麼就是一個瘋子。
18日一大早,康德黎去找了法官阿克羅伊德,未能解決,於是又去見了休斯(中國海關駐倫敦代表),休斯雖然是英國人,但他是中國海關的僱員,有利益衝突在身,當然不熱心。吃了閉門羹之後,康德黎在當天下午,又馬不停蹄地去找了孟生(Patrick Manson),孟生也是孫中山在香港華人西醫書院時期的老師,康德黎找了孟生,商量對策。
當天下午5點,康德黎找了英國外交部,並獲得了接見,但外交部的辦事人員半信半疑,說此事我會上報。從外交部出來之後,康德黎和孟生又一同去了大清公使館,被公使館一個叫做鄧廷鏗的翻譯接見了,鄧廷鏗耍出了高超的演技,矢口否認綁架孫中山一事。
在孫中山這邊,郝維太太向康德黎告密的行為是匿名的,郝維太太並不想因此丟掉工作,所以郝維太太並沒有將自己向康德黎告密的事情告訴孫中山。所以孫中山並沒有停止向公使館的其他僕人求救的努力。大清公使館有一個叫做喬治.柯耳(George Cole)的英國籍僕人,也是因為不想丟掉工作的緣故,此前多次拒絕幫助孫中山,然而孫中山在18號這天給了柯耳20英鎊,於是當天柯耳就把孫中山的親筆信送到了康德黎的家中。
18日晚上,因為害怕大清使館將孫中山連夜運走,康德黎雇了一名守夜人,監視大清使館,不料康德黎所僱用的那位守夜人,他還有一個身份,就是史雷特私家偵探事務所的一名偵探,於是守夜人立馬向史雷特私家偵探事務所報告,而偵探所則立馬向公使館的馬格裡作了匯報。
這裡情節的離奇之處,已經足以媲美許多劇情精彩的電影大片。
與此同時,在孫中山這一邊,柯耳告訴孫中山,我已經把你的信交給了康德黎。孫中山欣喜若狂,並對柯耳許下承諾:請您繼續幫我送信,一旦我被救出,我再給你1000英鎊。
於是,19日,柯耳再次向康德黎送來孫中山的信,康德黎以孫中山的求救信件作為附件,寫了一份正式的舉報材料給英國外交部。當天下午,柯耳從清使館下班後回到家,即遭到警官弗裡德里克.喬佛斯的盤問,柯耳說我願意告訴你真相,但是我要求你為我保密,喬佛斯警官答應了。
盤問了柯耳之後,瑪麗龐警察分區終於確認本案屬實,於是火速佈置了六名便衣警察,分三班24小時,嚴密監視大清使館,防止孫中山被秘密運走。
因為接到孫中山1000英鎊的酬金承諾,柯耳對營救孫中山一事,變得積極起來,他對康德黎提出了這樣一個建議:中國(大清)公使館的樓頂與鄰居的樓頂,可以有辦法攀爬過去,我可以從樓頂偷偷把孫中山放出來,讓他從屋頂攀爬到鄰居的家,以此脫險。康德黎覺得這個方案可行,於是他對警察局提了這個方案,警察說這樣做很不體面,你不用急,我保證孫中山很快就可以堂堂正正地走出中國(大清)使館。
與此同時,倫敦警方開始嚴密監視港口一切駛往中國的輪船,有一家名叫格蘭輪船公司的告訴警方:中國(大清)使館此前的確來電諮詢過格蘭輪船公司,說是要運送一個精神病人(孫中山)去中國,船公司的合夥人麥格裡格回覆說,我的船因故需要延後至11月中旬才能發,中國使館著急,因此沒有談成。
10月22日下午,英國外交部常務外交次官托馬斯.山德森召見並質問大清公使館參贊馬格裡,馬格裡才不得不承認了孫中山被扣押在大清公使館的事實,但是馬格裡說,我需要徵求北京的意見,才能答覆是否放人。山德森說:中國(大清)在英國的土地上抓人,這是嚴重侵犯英國法律和國家尊嚴的事,此事一旦經《泰晤士報》曝光,大清使館將臭名遠揚,馬格裡聽後覺得很緊張,於是承諾:今晚中國(大清)公使大人會向北京請示,一旦接到指示,會立即答覆。
當晚9點,英國外交部的《照會》送到了大清使館,指出拘捕孫中山的行為嚴重糟蹋了英國的法律,並要求大清使館,立即釋放孫中山。
也是當晚,倫敦晚報《環球報》將中國(大清)公使館綁架孫中山一案公諸於眾,報紙一上市,立馬引起轟動,於是,英國各報社的記者蜂擁而至,把大清使館圍得水泄不通,清使館應接不暇,然而仍然對新聞記者統一口徑,堅持矢口否認有此事。
23日,英國外交部再次召見中國(大清)公使館參贊馬格裡,並告知:如果中國(大清)使館拒絕釋放孫中山,英國將要求清政府召回龔照瑗公使(其實就是驅逐出境)。在各方強大壓力下,清使館被迫在當天下午5點,釋放扣押了十三天的孫中山,當天馬格裡當著英國新聞記者的面,向康德黎交出了孫中山。
尾聲:知道在海外誘捕革命黨人方案不可行之後,清政府開始暗殺革命黨人。1901年1月11日,大清帝國兩廣總督德壽派出殺手陳林遠赴香港,開槍刺殺了第一次廣州起義的領導人楊衢雲。與此同時,清政府對孫中山人頭的懸賞金額越來越高,然而始終未有人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