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男女,都要警惕逼你跳舞的馮小剛行徑(圖)


馮小剛電影《芳華》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8年2月23日訊】這篇送給中年也不會油膩但髮際線很危險的老虎哥

馮小剛在私人聚會上讓女演員跳舞的事兒都傳了好幾天了,我首先討厭在私人聚會裡錄像還po上網的人,但我也是真的討厭馮小剛。

(不知道的微博搜一下,關鍵詞:馮小剛陳道明。)

本來不想聊這個事兒,但今天老虎哥問我的想法,那就簡單說一下吧。

有人說馮小剛是中年油膩男,佔女孩便宜。

有人說馮小剛是把女孩當孩子,家長一樣要顯擺自己孩子,這是瞧得起她。

 

在大多數人看起來,這兩者有區別,是「中年油膩男到底有沒有惦記小姑娘的肉體」的區別。

在我看來就沒區別,都是馮小剛的一次權力展示。

在普通人看來,想看出大導演到底有沒有睡小姑娘的貓膩,我根本不關心。

因為我知道這一次展示就是告訴大家,他想睡就能睡了。

 

一切性騷擾都是權力的展示。

有句話我以為福柯說的,朋友糾正我是王爾德說的。

「一切都性有關,除了性本身,性關乎權力。」

我還在當記者的時候,跟兩個男記者出差,一個年紀大一點,資深一點,一個比較初級。

初級記者討好資深男記者,說,你自己定了個賓館套間啊,讓滕老師晚上去把你陪好。

我當時生氣到摔門就走的地步。

領導和同事都覺得,這話有一些暗示,但不至於啊。

資深男記者跟我私交其實很不錯,他說,你想多了,可能他只是覺得你可愛,所以跟你開玩笑。

我很認真地說了一下我發火邏輯:

當時一起共事的女同事有領導的女兒,有權貴的太太,還有在媒體比較資深的老師,為什麼這位男記者只對我說這樣的話?

因為我資歷淺,沒背景,無依無靠,我是軟柿子。

人敢對什麼人說什麼話,敢把什麼樣的憤怒不當回事,是再明顯不過的事情了,就算說這個話的記者本身沒意識到,他潛意識裡也是把我當成可以欺負的人。

我就是在一秒鐘之間明白這個道理,所以我尤為生氣。

我當時是在為自己是軟柿子這件事生氣。

 

在性的方面,似乎冒犯女性比較明顯。但聽起來被冒犯的男性比較少,只是因為掌握權力的女性還不夠多。

如果我是一個女高管,我有一個年輕的男實習生,我天天誇他身材好,關心他的私生活,而他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而不能拒絕我,這難道不是冒犯嗎?

到底是不是性騷擾、是不是被冒犯,在於有沒有say no的權力。

比如我和我後來的同事朋友去酒吧經常講的話題尺度大多了,但是我們都知道此時的自己想聊就聊,不想聊就不聊。在場的所有人都有say no的權力。

 

我其實還想說的是,被冒犯這件事,和性本身的關係非常小。

男生難道就不會被勉強嗎?比如你真的不能喝酒,但是逼著你喝;你明明新婚夫妻和諧,逼著你去聲色場所。

這都是上位者為了體現自己的權力,給你機會展示自己的服從。

我和官家子弟吃飯,有人知道我喜歡京劇,想請京劇演員,讓演員當席唱戲。即使演員自己同意,我也拒絕。

這跟在KTV點小姐有什麼差別?

我不是不喜歡聽戲,也不是不喜歡漂亮小姐陪唱歌,我是非常討厭用權力和錢財讓人低頭的畫面。

這種當中表演供人當做物品一樣地賞玩的情景,不是一般的商品交易,這中間有對於人的意願的扭曲。

你是通過踩著一個人的自尊,來提升自己的自尊,這有意思嗎?

有人說,人家是樂意唱戲、跳舞、陪唱歌的啊,自願的。

你問問出來賣唱的女孩子,作為她的閨蜜問問,如果你賬面上有一個億,你樂意給這些中年男子摟著唱歌聽嗎?

如果這時候她還樂意,那是真樂意,否則都是被時勢逼著,被錢誘惑著的樂意。

對於權力的服從,我理解可能有千萬種苦衷,但我不支持。

 

對於權力心甘情願的服從,才是更可怕的,所以我是真的煩馮小剛。

他的各種採訪裡表達出,他懷念大院年代,懷念特權階級,懷念「老炮兒」,骨子裡就流露出對於小圈子掌握權力的渴望,這是我最瞧不上的一種人。

我給男生的建議就是,不想當油膩中年,趁早不要跟馮小剛這種人私交過密。

我大學時候認識的男生,談起學生會的潛規則,還要給什麼部長的女朋友的室友跑腿列印論文。他說,今天你給人當孫子,當了主席就能給人當爺爺了。

我當時頭都大了,我將來不想給誰當爺爺,今天也不想給誰當孫子。

後來碰到的同事和老闆都讓我覺得幸運,大家都是沒有孫子爺爺觀念的人。這是我們超越同事關係,作為「朋友」關係的起點。

我不知道馮小剛做沒做過孫子,但他聚會上的這個行為就很像大學學生會那些畢了業的師兄師姐逼著新生喝酒的局面,努力彰顯自己是個爺爺了。

就馮小剛這樣的人,總試圖教你非得在社會階梯裡混出個位置,要不然就會被欺負。現在權力還在這一代人手裡,為了不被欺負,我們可以努力混一混;但我對自己的要求是,如果我有天混好了,絕不欺負別人。

 

另,有個人跟我說,人都有價,你覺得自己沒價是給的不夠多,或者你現在沒走到人生的絕境。

我真是哈哈大笑。

你是不明白面對誘惑或者壓力斷然拒絕之後的快感。

錢的意義是say no的權力,我是正部級勸酒我也酒精過敏、但喜歡你這個人就能多喝兩杯的人。

君不知我啊。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作者滕英俊相關文章


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