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中國核潛艇之父」不孝 網民被抓惹議(圖)
黃旭華被官方封為「中國核潛艇之父」惹議。
【看中國2018年2月19日訊】有「中國核潛艇之父」之稱的黃旭華曾因「工作」,30年未回老家,山東一網民在微博上批評他是「不孝的畜生」,結果遭到拘留、罰款500元。
被官方封為「中國核潛艇之父」的黃旭華,1957年至1987年的30年間從未回過老家,其稱是因負責研發核潛艇任務,連通訊地址也不敢告訴家人。黃旭華的父親和兄長過世時,他沒能回去奔喪,兄弟姊妹曾責備他不孝,家人的關係逐漸淡化。但中國官方稱他為「無名英雄」。
今年2月15日大年三十之日,微博用戶「禚律師_a6j」轉貼了對黃旭華事蹟的宣揚文字,並加上自己的評註。
他批評黃旭華30年不聯繫父母,竟成官方宣傳的「閃光點」,同時認為「黃旭華從科技成就來說有貢獻,從為人子來說就是個畜生,其30年對父母不聞不問、音訊全無的藉口不成立。」
不久,該微博用戶不僅遭到《人民日報》等官媒的口誅筆伐,官方還查出該微博用戶認證為「山東日照德與法律師事務所律師」,真實姓名為禚寶偉。
山東臨沭縣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方微博發布通報指,禚寶偉去年8月8日已被註銷律師執業證書,目前是當地鄭山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由於禚寶偉「公然侮辱」黃旭華,已被當局行政拘留10日,並罰款人民幣500元。
對此,許多網友圍觀討論。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廖睿發微博表示,「這人根本就不是律師啊,而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這樣報導合適嗎?另外,黃老還沒有表態呢,有關部門是不是越俎代庖了?」
「我認為,官方不該把黃30年不回家當正能量宣傳。」網絡作家羅霸道表示,「無論什麼原因,這都有悖人倫。另,本人也不認為有什麼任務需要30年不回家。」
網民「常識與勇氣」認為:「法治社會應該一視同仁,不能因為某人貢獻大,權力大而選擇性執法。如果罵人者要拘留10天,那麼所有的罵人者都應該拘留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