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8年2月8日訊】廣東官媒報導,深圳市中級法院2月7日下午審理原廣東省委第六巡視組組長劉志偉受賄案。檢方指控:劉志偉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索取、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3181.1837萬元、港幣1840萬元、美金2萬元和澳幣50萬元。
法院將擇期宣判。
2016年7月15日,官方公布,廣東省委第六巡視組組長劉志偉「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財新網》援引知情人士透露,劉志偉曾在廣東省委辦公廳、省委組織部等部門工作過,此後又擔任過多年的巡視組副組長、組長職務。
2016年10月,官方對劉志偉的「雙開」通報指,其對抗審查;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禮品、禮金,侵佔非本人經管的公私財物,搞權色、錢色交易;插手和干預市場經濟活動、司法活動和執紀執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要、收受財物等。
劉志偉是北京當局近年拿下的眾多反腐「內鬼」之一。近年中共紀檢系統落馬的官員,名單已有一長串。如新疆兵團原紀委副書記、新疆兵團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劉軍,新疆紀委監督室原副主任陳方,遼寧省委原常委、紀委書記韓學健,原山西省紀委書記金道銘,原廣東省紀委書記朱明國,中央巡視組原副部級巡視專員張化為等。
較早落馬的還有魏健、明玉清、曹立新、原屹峰等原中紀委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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