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打死幼女幫藏匿 華男以「失敗父親」獲刑12年(圖)


日前法庭宣判,「打死幼女案」中的父親趙良傑(右)被判刑12年。(People Crime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8年1月15日訊】(看中國記者伊真綜合報導)美國俄亥俄州史塔克郡法院法官哈特納特(Chryssa Hartnet)日前宣判,涉嫌藏匿5歲女兒屍體及與妻子串通欺騙警察的華裔中餐館老闆趙良傑((Liang Jie Zhao,音譯)被判刑12年。哈特納特表示,趙良傑在此案中做了可怕的選擇,對其女兒而言,他是一位失敗的父親。

穿著橘色囚衣的趙良傑由律師高爾曼(Joseph Gorman)陪同聆審。史塔克郡檢察官助理檢察官施奈林格(Toni Schnellinger)表示,去年1月9日,趙良傑的妻子陳銘銘打死了5歲的女兒,雖然他未出手參與毆打女兒致死,但在之前,他已經知道妻子會打小孩,在事發後,他還與妻子串通一起欺騙警察,並藏匿女兒屍體。

哈特納特在宣判前表示,這對夫婦在此案中做了可怕的選擇,對死去的女兒艾什莉(Ashley Zhao)來說,趙良傑是一位失敗的父親。她對趙良傑說:「我清楚你非常在乎另一個女兒,然而當時你若做了不同的選擇,你很有可能還可以留在倖存女兒的身邊。」

去年9月,趙良傑被指控「竄改證據」、「干擾司法」、「虐待屍體」及「使兒童陷入危險」等多項罪名,他在俄州史塔克郡法院認罪,並同意出庭指證妻子陳銘銘謀殺,法院撤銷對他的謀殺罪起訴,並減刑至12年。陳銘銘已在去年年底開庭時,承認「過失殺人」而被判處22年徒刑,由於她在美國無合法居留身份,出獄後將會立即被遣返。

除了過失殺人外,她還被指控危害兒童、篡改證據、妨礙司法公正和嚴重虐待屍體等罪行。22年的判決結果中包括非故意過失殺人罪11年、危害兒童罪8年、篡改證據罪3年,每項都是該罪名的最高刑期。

媒體報導稱,負責該案的助理檢察官丹尼斯表示,每項罪名都選擇最高刑期,是因為擔心陳銘銘還會傷害自己的另一個孩子。她會在監獄裡足夠長的時間,當她出獄時,另一個女兒已經長大成人,能夠保護自己。

這起震驚華人社區的案子發生在去年1月9日,在俄亥俄州Jackson Township經營中餐館老闆趙良傑與陳銘銘夫婦向當地警方報警稱,兩人5歲的女兒艾什莉失蹤了。警方隨即出動數十人參與搜尋,並派出無人機、警犬等幫助尋找,但始終沒有收穫。第二天中午,警方向俄亥俄全州發出了兒童失蹤瀕危警報。就在大家為小女孩安危擔心時,出乎所有人意料,當天下午,警察在中餐館的冰櫃裡找到了女孩的屍體。

警方稱,陳銘銘曾多次重擊女兒頭部,趙良傑發現女兒不省人事後曾對其實施心肺復甦法,在發現無效後,兩人將屍體藏在餐廳內,並謊報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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