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被移至的湖南赤山監獄早已惡名在外(圖)
臺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8年1月13日訊】臺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自去年11月28日被湖南嶽陽市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後,中國當局一直拒絕透露他被關押的地方。相隔一個多月後,陸委會終於透過當地台商獲知李明哲被移監至湖南赤山監獄。
臺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1月11日表示,陸委會及海峽交流基金會已循既有管道聯繫陸方,要求保障當事人及家屬權益,並盡速讓家屬赴陸探視。而家屬也已洽赤山監獄及湖南監獄管理局等單位,瞭解有關探視申請事宜。
邱垂正又稱,陸委會將與家屬保持密切聯繫,並與海基會一同促請陸方協調有關部門核發家屬赴陸證件,讓家屬早日赴陸探視。「期待陸方能落實對家屬合法探視的法律規定。」
在關注家屬是否能成功赴陸探視的同時,李明哲被關押的監獄也引來人們的好奇,那是間怎樣的監獄?
湖南赤山監獄原名為湖南省第一監獄,與許多中國的監獄一樣,早已有惡名聲傳出。2004年「正見網」一篇報導稱,湖南省赤山監獄對非法關押於該監獄的法輪功學員公開施暴、濫用械具、開批鬥會、肆意虐待,在精神和肉體上進行雙重折磨,並強制生產奴工產品。該獄法輪功學員被迫在惡劣的環境中長期超時勞動,沒完成定額會被剝奪睡眠時間或受懲罰,拒絕做強制勞工產品將受酷刑迫害。至少1名法輪功學員在非法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死,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傷致殘。
2004年11月,有241名法輪功成員家屬具名向全國人大、最高檢察院、司法部及湖南省各級相關單位遞交控訴信,揭露湖南省赤山監獄酷刑折磨他們的親人,要求懲處以監獄副監獄長資煒為首的一干涉案凶手共41人。
2006年4月7日,「赴中國大陸全面調查法輪功受迫害真相委員會」公布的第一批追查名單,就有湖南赤山監獄。
市面上將有可能出現李明哲被迫參與生產的奴工產品嗎?或是受到肉體上的虐待呢?在擔心此事之餘,這所監獄所宣稱的「教育改造」、「心理諮詢」也是令人擔憂。
據相關報導,今年該監獄發訊息稱:「為凸顯教育改造工作中心地位,監獄按照一正兩副配強教育科班子,並配備7名警察,其中科長、副科長均是40歲左右,年富力強的監獄改造工作骨幹」。
官方資料稱,「心理健康指導中心現有5名警察,都具有三級以上心理諮詢師資格,其中2名二級心理諮詢師從事心理諮詢工作5年以上。」。
以在中國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為例,這一信仰群體長年對外揭露中共當局虐待他們的手段之一,就有打著「教育轉化挽救」、「心理諮詢」為名,實則進行包含洗腦、思想改造,以讓人精神崩潰、放棄信仰的心理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