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前司法副廳長蘇浩涉貪五千萬獲刑13年

【看中國2018年1月9日訊】中共前山西司法廳副廳長蘇浩被控受賄5,600萬餘元被判刑13年。蘇浩一直被實名舉報與多名女性有不正當關係,並生育至少2名私生子。他還曾向前山西太原市委書記申維辰行賄18萬餘元。

1月8日,山西省司法廳原副廳長蘇浩受賄、濫用職權、行賄案宣判,其被執行有期徒刑13年。

據通報,1997年至2014年,蘇浩利用擔任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局長、忻州市公安局局長、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兼大同市公安局局長、太原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600萬餘元。

2006年至2014年,蘇浩為謀求擔任太原市公安局局長及調離山西省司法廳到企業任職,向申維辰行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8萬餘元。

蘇浩1995年開始進入警界,由朔州市工商局副局長轉任朔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此後曾任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局長、山西省公安廳副廳長,並於2007年2月至2008年4月兼任山西省大同市公安局局長,2008年4月至2011年兼任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局長。2011年11月蘇浩任山西省司法廳副廳長。

2014年4月,陸媒報導,山西省原公安廳副廳長蘇浩被抓捕雙規。

報導說,蘇浩一直被實名舉報與多名女性有不正當關係,並生育至少2名私生子

另外,蘇浩與已落馬的原山西省人大副主任金道銘關係密切,在金道銘一案中疑涉嫌泄密。據稱,蘇浩曾向金道銘的情婦透露金被雙規的消息,致使其攜巨款潛逃香港逃脫抓捕。此事件在山西造成了很大影響。

蘇浩還被曝在山西、北京等地有多處房產,和山西電視臺一女記者有一個8歲的私生子。

山西媒體人李建軍在其博客上稱,山西省公安系統多年來流傳著一種說法:當年,曾有一個靜樂籍的女大學生,自稱替蘇浩生了孩子,還曾抱著孩子到山西省公安廳等處多次上訪,要求蘇浩與孩子做親子鑑定。

蘇浩的數位山西省公安廳的前同僚,曝光了更多有關內容:「有女人帶著孩子來找蘇浩不是一次,是好多次。我們公安廳(的人)都知道,連開車的都知道。」

本文留言

相關文章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