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餐館女老闆打死幼女 坐牢22年刑滿遣返(圖)


中餐館女老闆陳銘銘打死幼女,被判坐牢22年,刑滿遣返。(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8年1月1日訊】今年1月,美國俄亥俄州華裔餐館老闆陳銘銘打死了5歲的女兒,並把屍體藏在其餐館中,12月29日,陳銘銘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謀殺罪改為「過失殺人」,獲最高刑期22年,刑滿遣返中國。

之前29歲的陳銘銘在出庭時以精神病為由拒不認罪,29日,在律師德路科(Richard Drucker)及翻譯陪同下,陳銘銘穿紅色囚衣在俄州史塔克郡法院被控「謀殺」、「篡改證據」、「干擾司法」、「嚴重虐待屍體」及「使兒童陷入危險」等罪,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謀殺罪改為「過失殺人」。

法官哈納特(Chryssa Hartnet)判處她22年刑期,由於陳銘銘在美國無合法居留身份,出獄後將會立即被遣返。

她的丈夫趙良傑(Liang Jie Zhao,音譯)在今年9月,被指控「竄改證據」、「干擾司法」、「虐待屍體」及「使兒童陷入危險」等多項罪名,他表示認罪,被判處12年刑期,他在服刑期滿六年後可申請其它假釋。

事件回顧

今年1月9日,在俄亥俄州Jackson Township經營中餐館的兩夫婦報警稱5歲女兒失蹤,警方次日在餐館內找到孩子屍體。

警方稱,陳銘銘曾多次重擊女兒頭部,趙良傑發現女兒不省人事後曾對其實施心肺復甦法,在發現無效後,兩人將屍體藏在餐廳內,並謊報失蹤。

檢方文件顯示,原本謊稱女兒失蹤的趙良傑在接受測謊後,向警方坦承女兒已經死亡,屍體被裝在容器中,放置在餐館冷凍庫上方的小空間。

檢察官費瑞羅(John D.Ferrero)表示,改過失殺人罪起訴,是考慮到陳女並非預謀,而是因與女兒沒太多親情感,在憤怒下所為。法庭文件顯示,陳銘銘在女兒出生後,就幾乎沒有照顧過她,一直由紐約的爺爺奶奶照顧,2015年10月,才被帶到俄亥俄州與父母同住,她認為女兒是「負擔」而不是「祝福」。

辯方律師表示,陳銘銘原本想在美國有更好的生活,但在餐館幾乎24小時工作,一大早要開門,深夜才能結束,常得睡在餐館,而且又要兼顧孩子,壓力超出忍受範圍。陳銘銘曾向警方說,自己又要在餐館工作,又要照顧孩子,事情太多,女兒很不聽話,所以打了她,至於打孩子的原因,她稱已經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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