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案 學者:管轄權遭入侵台灣應表態(圖)


學者分析指,李明哲案反映北京的目的是為了恫嚇台灣民主,並針對台灣的實質國家主權,台灣應積極維護主權及向大陸表態。(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17年12月30日訊】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遭北京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並判刑。中研院副研究員吳叡人今天表示,北京是要殺雞儆猴;另有學者表示,北京將司法的手伸向台灣人時,國家就應表態,否則就等於默認其他國家的管轄權入侵。

時代力量今晚在集思交通部會議中心舉行國家論述系列論壇,以李明哲案探討台灣流失中的主權。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林昶佐表示,台灣有一天就是要成為一個有國格的國際成員,這是不能迴避的,他認為不管在公開上是因為擔心敏感,還是關起門來,當今政府都不敢觸碰國格論述的部分,這應該要做很大的調整。

出席同場論壇的英國牛津大學國際法學博士候選人宋承恩表示,李明哲案,北京的目的就是為了恫嚇台灣民主,當他們將獨裁司法的手伸向台灣人身上時,台灣自己要清楚自己的想法與抉擇。

宋表示,不管是地域領域、國民身分、國民保護權或普世價值等,李明哲案中北京沒有任何一項管轄權,質疑北京所謂的執法與司法完全是「憑空想像」,並指出如果台灣不能接受,國家政府就應表態,否則就等於默認其他國家入侵國家的管轄權。

中研院台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叡人在會中說,大陸日益壯大,並不斷實施對台灣包圍、侵略和去主權化的行為與策略,甚至進行多次軍事恫嚇。吳憂慮,台灣目前缺乏國際法保護,如果不以積極作為來維護主權,及保全作為事實上主權國家的狀態,很容易不進則退。

他表示,李明哲案反映一個重要的信息,北京在政治上是要企圖「殺雞儆猴」,嚇阻台灣人的「某些行為」,基本上是企圖扼殺台灣追求自由民主的意念,以及針對台灣的實質國家主權

原在文山社區大學擔任學程經理人的李明哲,今年3月由澳門入境廣東後失聯,5月遭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9月11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明哲當庭認罪。11月28日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判處李明哲有期徒刑5年,褫奪政治權利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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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佳伶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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