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朱明國送五百萬買官 汕頭原紀委書記受審

【看中國2017年12月22日訊】12月21日,廣東省汕頭市委原常委、紀委書記邢太安涉嫌受賄、行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開庭審理。其曾向廣東省政協前主席朱明國行賄現金500萬(人民幣,下同)。

官媒微信公號「長安街知事」報導稱,據指控,2010年至2014年,邢太安先後利用其擔任廣東省茂名市檢察院檢察長,廣東省汕頭市委常委、紀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其妻受賄,共折合150.083萬元。此外,還有共計折合2300餘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2013年中秋節期間,邢太安到海南省五指山市暢好鄉——時任廣東省委常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朱明國的家中送現金500萬元。而2013年這個節點正好是邢太安升任汕頭市委常委、紀委書記書記之時。

今年53歲的邢是廣東本土官員,與朱明國是海南老鄉。大學畢業後留校,34歲時就已擔任湛江海洋大學團委書記,正處級幹部。後又主政過廉江、吳川等地。2010年擔任茂名市檢察長,後又擔任汕頭市紀委書記。2014年落馬。

「長安街知事」稱,邢在2010年調任茂名及2011年調任汕頭,背後均為朱明國在「點將」。

2014年11月28日,朱明國落馬。同年12月20日,邢太安落馬。大陸《財新網》當時報導說,邢太安涉朱明國案。

朱明國落馬後,陸媒體起底他在海南的別墅,指稱別墅宛如宮殿般豪華,當初辦案人員搜索時,搜出多箱黃金和現金,裝滿10輛車。有居民透露,朱明國很迷信,供奉多尊神像;他還有一間陳列室,掛滿與中央高官的合照,每次有客人到訪,他都會帶去參觀。

2016年11月11日,朱明國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宣判,其被死緩。

據查,朱明國先後收賄逾1.4億元;另有9千萬餘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在廣東的反腐中落馬的有不少重量級紀檢官員。包括廣東省紀委原書記朱明國,原副書記、監察廳長鐘世堅,原副書記毛榮楷,汕頭市紀委原書記鄧大榮(邢太安的前任),梅州市紀委原書記李純德,茂名原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廖鋒,茂名原市政協主席、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馮立梅,廣東省委第六巡視組原組長劉志偉,廣東省原紀委常委、監察廳副廳長、預防腐敗局副局長曾慶榮等相繼被查。

據悉,這些落馬的紀檢官員,多是相互關聯、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狀態。如陳重光為了陞官,曾向朱明國、鐘世堅、廖鋒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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