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縱火案律師退庭抗議:誰在掩蓋真相?(圖)


曾經美滿的一家,現在只剩下了父親(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12月22日訊】備受關注的「6.22杭州保姆縱火案」今天上午在杭州中院開庭。被告律師黨琳山當庭提出管轄權異議,要求指定杭州中院以外的法院審理本案,遭審判長拒絕。被告律師當即退庭抗議。開庭僅半小時,審理被迫中止。

杭州中院認為,被告律師無視法庭紀律,擅自離庭,已經失去了辯護資格。自今天起的15日內,被告人可另行委託辯護人或由法院為其指定辯護人,本案擇日再審。

那被告律師黨琳山為何一再堅持要求此案異地審理呢?

黨琳山在退庭後在微博上說了三點理由:

1)當地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沒有把起火的原因、報警的經過、滅火的經過調查清楚。在參與滅火的84名消防部隊人員中,只收集了兩名消防員的證言,而且這兩名消防員不是第一批進入火場的,而是第二批進入滅火現場的!

2)當地檢察院無視公安機關沒有全面收集、調取證據的事實,不聽辯護人的意見,倉促提起公訴,違反了刑訴法,沒有依法履行職責。

3)本案是一起縱火案,現場沒有監控,大火扑滅後能提取的證據非常少,相關證人的證言就顯得非常重要。為儘可能還原案情真相,本律師要求38名證人出庭作證,包括滅火現場的消防部隊指揮員和第一批進入火場的消防員,但法庭在2017年11月2日召開的庭前會議中全部駁回,一個證人都不讓出庭!

黨琳山律師在微博中直言:「對於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前會議的決定,本律師認為,這一決定和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人民檢察院的一系列做法是一脈相承的,都是企圖掩蓋本案的真相,由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本案是不合適的!」

那黨琳山律師所指杭州市公檢法想掩蓋的「真相」是什麼呢?

大家應該還記得,「6.22保姆縱火案」發生後,輿論除了對那個沒有人性的縱火保姆充滿憤怒外,還對該小區的保安系統及消防響應提出了廣泛質疑,認為這些保障系統極不到位,可能貽誤了救人的最佳時機,最終造成了室內四人全部死亡的悲劇。

整個救火的過程中到底發生了什麼?為什麼在接警7分鐘,火情發生15分鐘後,消防車就已到達著火建築底部,最後竟花了105分鐘才打開房門找到受害人?

縱火的保姆固然十惡不赦,但在本案四人死亡的的責任認定上,小區物業和消防有沒有責任?這需要法庭在本案審理中徹底搞清。

但現在杭州公檢法在本案的偵查、起訴和審理過程中,對本應深入瞭解的救火經過模糊處理,這是不是官官相護,聯手掩蓋事件真相,幫助同為政府機構的消防部門脫罪呢?

被告辯護律師堅持追究的正是這一點。

搞清楚小區物業和消防在救火過程中是否存在責任,不僅是辯護律師維護被告正當權利的本職所在,而且也有助於小區物業、消防部門這些公共管理和救援系統找出問題,更高效地運作。

縱火保姆即使死有餘辜,也應分清責任。放火的責任與延誤救援的責任完全是兩碼事,完全釐清才是法律的本份所在,也是法律的尊嚴所在。

依法治國是我國業已確立的提高國家治理能力的根本方向。從目前的現實來看,各級地方政府過於強勢,對公檢法的具體工作干預過多,而原被告及其律師的正當權益往往難以落到實處,是當前影響依法治國水平提高的主要矛盾。

因此,即使我像受害人家屬一樣對那該死的保姆充滿厭惡,即使辯護律師的要求可能對被告有利,在「6.22保姆縱火案」的審理中,我也堅決支持被告律師的正當訴求,要為搞清本案的全部真相振臂一呼。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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