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公司在歐盟的一場商標官司中敗訴。(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12月7日訊】中國小米公司在歐盟的一場商標官司中敗訴。歐盟法院認為,小米欲註冊的Mi Pad商標有利用蘋果iPad聲譽之嫌。
據法廣報導,歐盟中級法院「綜合法院」(General Court)週二作出上述裁決。報導稱,雖然本次歐盟法院的判決對小米公司並沒有強制力,但如果小米繼續在歐盟28個成員國當中商品化Mi Pad,將會面臨各成員國的法律追責。
據悉,小米於2014年推出平板Mi Pad,其第一代產品的屏幕尺寸、解析度、機身材質都與iPad mini如出一轍。
同年,小米向歐盟知識產權局(EUIPO)申請,將「Mi Pad」註冊為歐盟商標。不過,蘋果隨後提出申訴。歐盟知識產權局支持蘋果的申訴,認為「Mi Pad」會給消費者帶來混淆,認為是「iPad」的姊妹產品。
之後,小米又向歐洲綜合法院提出上訴,不料在本週二遭駁回。路透社報導說,綜合法院在一份聲明中稱,「Mi Pad」和「iPad」高度相似,Mi Pad只不過在開頭多一個字母「M」。英語系消費者很可能把「Mi」理解為「我的」,並把兩個標識中的字母「i」以相同的方式發音,因此「消費者很可能被標識的相似性迷惑。」
按規定,小米公司若不服此判決,可以繼續向歐盟最高法院「歐盟法院」(Court of Just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提出上訴。
《第一財經網》報導說,目前尚不清楚週二的裁定是否會對小米在歐洲的品牌策略產生連鎖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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