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坪鄉政府取代縣紀委,欺騙國家信訪局督辦

一個鄉書記就能綁架一串權力機構,大家都跟上犯錯共同違反國法黨紀,共同對抗監督。銷毀當事人舉報材料,編造信訪處理意見,不公開政府信息,錯誤掠走老百信林地,現在又開始代替縣紀委處理投訴縣法制辦,第十三次欺騙對抗國家信訪局的監督,這就是河南省三門峽市盧氏縣獅子坪鄉書記陳文周和鄉政府的行為。

2008年林權登記改革,郭安超家承包的林地被南溝組馬彩紅侵佔,盧氏縣林業局撤消了其非法登記,馬彩紅的丈夫郭新生見事情敗露後也向郭安超道了歉,並承認該林地不是他的。而同一時期獅子坪鄉書記陳文周卻故意指使他人銷毀郭安超的證據材料,引用李三軍造假證據和過時文件錯誤的將該林地劃給南溝組。

六年多來郭安超向村鄉縣市省及等部門多次逐級投訴,請求撤銷獅子坪鄉政府的錯誤決定,被國家信訪局列入督辦案件,可是每次信訪件都被轉回到舉報對象鄉書記陳文周手裡,他們不接收郭安超的證據材料,不公開林地檔案信息,編造信訪處理意見,答非所問,迴避訴求,還揚言要打擊報復郭安超,並代替盧氏縣紀委、縣法制辦出具意見欺騙國家信訪局督辦。

該督辦件於2016年11月轉交由盧氏縣政府法制辦處理,由該辦副主任魯朝陽(主辦)和莫帥林辦理,可是法制辦卻立案不告知,舉辦聽證會不通知對方當事人馬彩紅,嚴重違反辦案期限,故意拖延八個多月後在郭安超多次追問才將錯誤的盧氏縣人民政府行政決定書(盧政行〔2017〕4號)寄給郭安超。該決定書雖然認定了爭議林地依據1953年的土改證據的重要事實,但對郭安超提交的重要陳述意見和說明,要求查處獅子坪鄉政府銷毀郭安超證據材料、不公開政府信息、編造信訪處理意見、不按投訴辦案、對抗監督等問題及質證李三軍造假證據一概不提,並杜撰和虛構郭安超父親2008年有病情節,卻還是故意採用李三軍的造假證據,故意隱瞞主要關鍵事實,仍將該林錯誤地劃給南溝組,有選擇性辦案、枉法裁判、縱容包庇違法違紀腐敗分子和瀆職之嫌。

十多次被國家信訪局列入「紀檢監察—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類別批回,然而盧氏縣信訪局卻不將此件批轉至紀檢監察部門,卻仍批給了舉報對象陳文周,鄉政府卻代替紀檢監察部門出具意見欺騙國家信訪局督辦。特別是第十二次的信訪處理意見竟然是盧氏縣信訪局代替獅子坪鄉政府的名義出具的,既無蓋章,也無經辦人信息,更不送達給郭安超。鄉信訪辦主任也知道錯了,此案不應由鄉里處理,可是鄉書記陳文周卻堅持按錯的來。

盧氏縣有關接觸過此案的人士也私下讓郭安超上告,也有內部人士告訴郭安超說「最初是鄉里的經辦人辦錯了,領導跟上錯,你一直告領導遮蓋,可是現在事情鬧大了,領導們也騎虎難下,若承認錯誤就會被問責,所以就只能一直維持錯誤」。

郭安超說,「我長期從事新聞出版與政務相關的工作,現在做著應急管理和輿情應對培訓工作,熟悉政務的東西和一些規則,可是沒想到我卻經歷了如此噁心和囂張的事情,真是無語和出離憤怒。該案發生以來,獅子坪鄉政府從來沒人找我瞭解情況,並且拒收我的材料,所以就形成了我不斷上告,陳文周等人不斷的造假掩蓋和對抗監督的怪圈。我也知道現在是敏感期,可是盧氏縣的法制辦、信訪局、鄉書記他們不怕不在乎,還照樣頂風作案,踐踏國法黨紀,實在讓人忍無可忍。這麼多年來我一直投訴,可是被批回盧氏縣後一直沒人理,終於等到法制辦處理了,卻是徇私枉法,既違反程序又包庇縱容腐敗分子。據說有縣領導為陳文周撐腰,所以他們才敢胡作非為,瘋狂對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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