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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貪官罕見當庭指導給自己量刑(圖)

 2017-09-11 20:2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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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列雄受審
陳列雄受審(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7年9月11日訊】海南官方電視臺日前播出了中共瓊海市原政法委陳列雄受審的片段。陳列雄罕見在庭上多次「指導」對自己的審判,並當庭給自己量刑11年,而法院判決竟如其所願。

據《新京報》9月10日報導,《海南新聞》近日播出了海南省瓊海市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陳列雄的犯罪事實和受審的視頻。

視頻顯示,陳列雄在2016年9月受審時,曾就審判程序當場「指導」審判長,還自己給自己量刑11年。

陳列雄在庭上大手一揮,「審判長,我就說咧,這22宗罪都是我主動承認的,」「所以沒有什麼異議的話,就不要一一列舉了,就是通過就算啦!」

「行不行?乾脆一點。」見審判長沒有回答,陳列雄又追問了一句。

審判長回應:「法院還是需要走這個程序,所有證據要經過法庭的舉證質證,才能作為定案的證據。」

陳列雄聽了,又笑著揮了一下手:「噢,都是我主動承認的,這個就乾脆……」。

隨後他又表示:「90%多(犯罪事實)都是我主動承認,態度很好,紀檢的也說我態度很好。這樣的話,我要求從輕……」

陳列雄「指導」審判長說:「從輕的話呢,11年,這樣是最好。」

三個月後的2016年12月,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陳列雄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0萬元人民幣。陳列雄「如願以償」,表示不上訴。

外界認為,目前無法確定,這個「巧合」的背後,是身為政法委書記的陳列雄精通法律,還是與法院有幕後交易。

據公開資料,陳列雄並無高等學歷。他16歲參軍,曾先後擔任鎮長、鎮委書記、市委常委等職,2009年擔任瓊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2014年退休,2015年3月落馬。

審判書指,2002年至2012年,陳列雄在瓊海市任職期間,共計收受賄賂人民幣769萬元、港幣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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