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二審 音樂人:中共代表不了中國(圖)


「文革」期間學生批鬥老師(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8月29日訊】(看中國記者黎小葵綜合報導)中國國歌也立法規?中共第12屆人大常委會28日審議《國歌法》二審草案,草案規定民眾若在公共場合修改、貶損國歌,需要追究法律責任。同時草案還建議,適用於香港和澳門特區,引起外界輿論嘩然。

《國歌法》二審 音樂人:中共代表不了中國

大陸媒體報導,該草案規定,在所謂「國歌」奏唱形式和禮儀部分,奏唱歌詞和曲譜,不得擅自改動,如果有類似行為發生,將會被當地警方處以15日以下拘留。

此外,草案還要求唱國歌時必須有一定的禮儀及程序,日後還要將國歌列入中小學教材。

對於上述規定,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聲稱,是「維護國家尊嚴,提升公民的國家觀念和愛國意識」。

但是好萊塢獲獎音樂人陳東則認為,一個國家給國歌立法,恰恰體現出中共在人民心中的地位接近崩潰邊緣。

「舉個例子,兩口子過日子,不需要去強調說你愛我,或者說愛情發生危機的時候跟另一半說,你得提高愛我的意識。所以當每次看到說非要提高所謂的愛國意識,我個人感覺,對民眾熱愛這個國家感到很沒有自信。」陳東對海外新唐人電視台說。

香港浸會大學教授趙心樹稍早表示,國歌不受尊敬有各種原因,一是年輕人對國家事務的參與受限,感覺不到擁有這個國家,二是中共國歌內容和其他國家非常不同,有強烈的時代色彩。

陳東也指出,共產黨撰寫出的國歌沒有中華傳統文化內涵,更沒有普世價值,它宣傳的是人們要將生命奉獻給黨。

中共建議國歌法適用港澳

由於該草案同時還建議適用於港澳地區,因此也引發港澳人士關注。

香港時事評論員劉銳紹對香港電台表示,中共提出的草案建議,是想透過法律把黨和國家綁在一起,這種類似文革式的意識形態控制,會令港人反感。

劉銳紹認為,中共單靠加強「愛國」教育,是無法改變香港人、特別是年輕人對國家的觀念。若中共想藉此改善中港社會凝聚力不足的問題,也只會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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