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奧運舉重冠軍劉春紅的尿樣中檢測出生長激素釋放肽和西布曲明(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8月29日訊】據《美國之音》報導,國際體育仲裁庭(CAS)最新消息,該機構已正式駁回中國女子舉重運動員劉春紅和曹磊就服用禁藥處罰的上訴,並維持取消其北京奧運會金牌的處罰。
劉春紅,31歲,2008年北京奧運會女子69公斤級舉重冠軍。曹磊,33歲,2008年北京奧運會女子75公斤級舉重冠軍。
2016年8月,國際奧委會對2008年北京奧運會運動員檢驗樣本進行重新測試,發現15名舉重運動員被曝藥檢呈陽性,其中包括三名來自中國的奧運冠軍得主,劉春紅、曹磊、陳燮霞。
北京奧運舉重冠軍曹磊的尿樣中檢測出生長激素釋放肽(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三人尿檢中都發現生長激素釋放肽(GHRP-2),此外,劉春紅的尿樣中還檢測出西布曲明。今年1月13日,國際奧委會正式宣布剝奪以上三人獲得的北京奧運金牌。
據悉,生長激素釋放肽在2008年時未被明確寫進禁藥清單,但屬於清單中禁止的「肽類激素及其釋放因子」類藥品。西布曲明在2008年時的清單中則被明確標明為禁藥。
由於中國的舉重運動員服用了相似的禁藥,奧委會還要求國際舉重聯盟調查中國國家隊的教練和官員。
陸媒報導顯示,如今雖然還沒有公示陳燮霞的結果,但她們翻案的可能性變得越來越小。根據之前的規定,中國女子舉重隊可能被處罰一年的禁賽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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