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電網前副總經理被判刑5年

【看中國2017年8月25日訊】(看中國記者苗薇綜合報導)江門市中級法院於8月23日公開宣判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副總經理肖鵬濫用職權、受賄一案,肖鵬被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2個月。

據指控,肖鵬在2000年至2012年間,利用其擔任雲南電力集團公司董事長、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項目開展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0萬餘元;並違法違規轉讓股權致雲南電力集團損失2.73億元。

2015年4月2日,肖鵬(正廳級)因涉嫌職務犯罪被立案偵查;2015年6月,肖鵬被免職。

資料顯示,2000年8月,肖鵬任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辦公廳)主任;2000年9月任雲南電力集團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組書記兼雲南瀾滄江水電開發公司董事長;2002年12月,任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黨組成員。

據報導,肖鵬主管著南方電網一個非常關鍵的部門----計畫發展部。該部門主要負責電網規劃、綜合計畫管理、輸變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審查、綜合統計、配網基建計畫管理等工作,被認為是最可能被「腐蝕」的部門。

此後,肖鵬又負責南網的信息化技術改造。據分析認為,基建和技改是電網企業投入最大的兩個領域,因為所涉及的利益太大了,在這些領域,很容易滋生腐敗。

陸媒曾披露了南網一些驚人貪腐內幕:南方電網內部買官價碼:供電所長100萬、經理300萬!據知情人透露:「一個3億元的項目,負責這個項目的處長就敢直接開口問你要1個億。」

另外,南網的債務問題也引起外界關註:2015年上半年合併及母公司財務報表顯示,該公司負債高達3,934億元,其中,短期借款和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餘額接近2,368億元。

據統計,2015年,包括肖鵬在內,南方電網至少有5名高管被調查,其中南方電網原副總經理祁達才於今年8月3日因受賄900萬元一審獲刑8年罰金50萬元。

近幾年來,廣東電網多名官員落馬。2016年11月,雲南電網公司原總經理廖澤龍落馬受查。除廖澤龍,還有廣東電網原總經理吳周春,廣東電網原黨委書記黃建軍,廣東電網東莞供電局原局長、原黨委副書記雷烈波等等。

其中廣東電網發生腐敗窩案引發社會關注,尤其是有「廣東電霸」之稱的吳周春一直遭到舉報,舉報信稱吳周春等人通過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瘋狂斂財。2014年2月,吳周春落馬;2016年1月,吳因受賄近4000萬元人民幣,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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