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中)等因雨傘運動被判刑(圖片來源:ANTHONY WALLACE/AFP/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8月19日訊】現在的父母師長都好像比上一代的通情達理。在跟很多父母交談間,我發覺他們都相信孩子長大後,應該要自由選擇自己的路。他們沒那麼計較孩子將來做什麼–當律師醫生好、當結他手廚師也好,只要不傷天害理,就算與我輩的期望有所衝突,都會先按著憂心與不安,盡力表示支持。
這些年頭,父母已準備好有一天十八歲的兒子淡淡說一句:「媽,看!我紋了身。」或者在街上撞破十四歲的女兒跟小男友逛街親嘴。雖然到事實放在眼前的那天,當爸媽的未至於會歡天喜地,但都有些把握自己能沉得住氣。
但自從那一年,我們在電視螢幕上看見十多歲的年輕人攻了入去,然後又被抬了出去,才突然如夢初,發現原來這一代長大之後要面對的,並不再是那些老套如「中學生是否應該談戀愛」的問題。原來有一天,他們可能會走到父母面前,歉意地通知一聲:「爸、媽,從小你們希望我憑良知做正直的人。今天我的良知告訴我要站到最前,做我覺得對的事。對不起,要讓你們擔心了。」
我們都有志把孩子煉成有思想主見的人,因為有一天當我們不在了,他們仍然能夠獨當一面。但不要忘記,歷史證明了有思想的人總會追求物慾以外的事情;那可能是關乎自身、家庭、國家或世界的大小事。有思想的人總會身不由己地希望身邊的人和事去進步。他們可能選擇去為不公義的事發聲,為他們所認識的公義去作出不同程度的抗爭。人性的抉擇如此複雜,當中的對或錯根本不是旁觀者或制度,甚至法律可以清楚釐定的。
此時此刻,對於將要承擔法律後果的年青人,任何人的意見其實都不中用了,因為他們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們需要的只是父母體諒。所以讀到何潔泓媽媽的一句「最想你知道,你是我的驕傲。你沒有錯。」以及其他父母的發言時,我的鼻子酸了,這句看似理所當然,卻其實需要無比勇氣公開說出的話,必定照亮了很多父母者的心。這便是以身作則,只有父母親本身無畏無懼,才能成就孩子願意勇往直前的決心。許多時候,一句簡單的肯定,便足以擊破所有流言蜚語、打敗所有妖魔鬼怪。
所以,今天我看著一班比我年紀少十多年的朋友聚集在高等法院前的空地,每張都是熟識的面孔。他們雖然喉嚨在哽咽,卻仍鏗鏘地叫喊「絕不後悔」。我們當中,到底有幾多人曾經為一些執著—人也好、事也好、情也好—肯向全世界宣布「絕不後悔」?你不必認同這份執著的內容,可是不能漠視有人到今時今日依然肯站出來的勇氣。
有人以為,這份公開表態的勇氣不過是種累人的義務與責任,卻沒想過,這其實是我們的基本權利。不要天真地以為,我們及我們的子子孫孫,以後都能夠隨時為某些渴求高呼一聲「絕不後悔」。
當我們連行駛勇氣的權利也放棄,便請不要再去詢問,這個社會還能賦予我們什麼權利,因為我們都有份將僅有的統統拱手相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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