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磨殺驢!中共怎樣處理有血債的公安警員?(圖)


許多公安在壞事做盡之後,最終當了中共的替罪羊。(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

一九七六年中共在打倒「四人幫」之後,新上任的軍委秘書長羅瑞卿、王震和前公安局長馮基平等人,聲稱要為慘死在北京公安局的冤魂們討回公道。在追查之前,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九日,軍管的北京公安局局長劉傳新趕緊自殺了。他太知道那些冤魂是不會放過他的。但這次的內部清查,非常明確只是清查那些迫害過「革命老幹部」的「三種人」,唐達獻說,北京公檢法系統抓了十七個典型,都是手上有「革命幹部」血跡的看守員或審訊員。對他們內部審訊並秘密槍決,王震和馮基平親自去監場。

這十七個人被槍斃了,並沒有經過公開的法律程序。只是「知法犯法、家法制裁」,也沒有在社會上進行任何宣傳。因為同樣的冤情實在太多了,如果都去追溯法律責任,那麼將可能動搖中共國家機器的根基。所以鄧小平提出了「向前看」的原則,一筆帶過。

據說北京公安系統的這次清理後,對被清理的這些人的家屬只是宣布:因公殉職。

可是勞改系統的干警們都知道是怎麼回事,這對他們震動很大。此後他們在看管政治犯時都會仔細考慮一番。這倒是對減少公安局內的肉刑和體罰起了一定的作用。

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出《關於在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的軍隊幹部調回部隊的通知》,軍管會時期留下的七百九十三名軍隊幹部全部撤離北京市公安局。這次清理是在北京公安系統的軍代表都已經回到軍隊去了以後進行的。那些手上有「革命老幹部或幹部子弟」鮮血的軍人也沒有因此逃脫懲罰。據說軍隊也按同樣模式進行內部清理,把一批這種軍人押解到雲南秘密處決,也都以「因公殉職」通知家屬。血債血償,因果報應只在早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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