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大鬧法庭:我無法無天!(圖)


江青在法庭上大放厥詞。(網路圖片)

江青關在秦城監獄。一位曾在此服過刑的犯人說:「那裡沒有人,只有閻王和幽靈。」

在這裡,犯人被單獨關押,不給牙膏,以免吃牙膏皮自殺。

但是,到了一九七七年底,絕望的江青企圖以另外一種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她把腦袋往牆上撞。但是,在她房間裡安裝的橡皮牆,再加上門外窺視口的不斷監視,粉碎了江青的自殺企圖。

江青愛吃包子,不管是甜的、菜的,還是肉餡的,她都喜歡。一天晚飯時,江青偷偷地把兩個肉包子塞進袖子,準備留作夜宵吃,被看守發現,看守她的警衛喊道:「把包子放回去!你只能拿你現在吃的。」江青羞愧萬分,把偷拿的包子放回原處。

江青醒悟到,她將面臨一場「三堂會審」,是一種京劇式的審判,其目的是為文化大革命的受害者復仇。她向檢察官指出:「我現在不是政治局委員了,我只是毛澤東的夫人,我還有另一個角色是被告,僅此而已。」檢查官們走後,江青瀏覽她收到的材料,她注意到,「四人幫」的排名是:王洪文第一,張春橋第二,她第三。她對警衛喊道:「為什麼我不是第一?」

在一九七九年一九八一年,陳雲接管了江青的案子,四十一年前,江青在延安設法進入魯迅藝術學院時,陳雲與她談過話,接下來是彭真在一九八零年夏負責對江青作審判前的訊問,彭真是江青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老對手,江青現在呆的地方就是他當時的牢房。

「被告江青在一九七四年秋陰謀阻止鄧小平當副總理。」這是十一月二十六日,特別法庭終於開庭。三十五位法官及六百名特邀代表正襟危坐,地點是坐落在北京正義路的中國公安部禮堂。江青身穿素色套裝,依然鎮定自若,從籠子似的被告席圍欄裡可以看見她的手,指頭在從容地活動著,一張一合,幫助她放鬆下來。她在控制自己。她的策略是保持「尊嚴和理智」;這第一條指控是容易推脫的——中國人民肯定能理解政治鬥爭與刑事犯罪之間的區別。

一個證人出來作證。「誰指使你去長沙向毛主席匯報鄧小平和周恩來的活動的?」這個人哭喪著臉答道:「江青下的指示。」這個證人就是王洪文!他比江青小三十二歲,他要想著未來,所以背叛了江青,承認了一切指控。江青靜心聽了一會兒年輕同夥的訴說,翻起白眼瞪著王洪文。王洪文作證時,她大喊要去廁所,審判中斷一會兒後,王洪文未在法庭上重新露面,這時,江青那種當王當主子的態度忽然又閃現出來,她吼道:「他在哪兒?王洪文在哪兒?」

作為江青反鄧小平和周恩來活動的證據,張玉鳳寫的證詞在法庭上讀了,當檢查官宣讀張玉鳳寫的「四人幫」極力要脅毛的證詞時,江青坐得筆直,盯著前面、方正、白淨的面孔像一座雕塑。張玉鳳沒有到庭。

毛澤東晚年的兩位年輕翻譯唐聞生和王海容出庭作證。這時,江青開始對她表現必須良好的許諾猶豫不決了,唐聞生說:「我們馬上就看透了『四人幫』的陰謀詭計。」江青擠眉弄眼,嘴撅得老高,歪著脖子,盯著天花板。王海容也發言說:「毛主席對江青很生氣。」江青喊道:「我要發言!」可是庭長沒有讓她說話。一九八○年十二月三日上午,江青大步走進法庭。她撫平衣服,理理頭髮,彎腰坐椅子上。每位公訴人和證人面前都放著一杯茶,而江青面前只有一排麥克風。公訴人一再聲明,江青要對劉少奇的「被迫害致死」和夫人被囚禁十二年負主要責任,每個證人都帶來一大批對江青不利的證據。

證人中包括劉少奇的廚師郝苗,他曾在獄中呆了六年。「我要發言!」江青刺耳的聲音響徹整個大廳……「住口,江青!」一位法官喝道。「住口,江青!」六名法官異口同聲地喊道。公訴人拿出有利的證據。江青曾指使搜查了劉少奇和王光美的家,以尋找他們「犯罪」的材料。江青摘下眼鏡放在右手中一揮,打斷了江華庭長的話,她向法庭反問:「抄他們家值得大驚小怪嗎?告訴我,你們現在難道沒有抄過我的家?」她不顧一切地接著又說:「破四舊(中共中央一九六六年八月下達的一項指示)必然導致抄家,這是革命行動。」

檢察長黃火青說,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人大代表未經全國人大或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不受逮捕或審訊。那麼,你江青有什麼理由剝奪劉少奇和王光美的自由?江青仰頭靠在椅子上,結結巴巴地說不出話來。

當公訴人提到她三十年代的活動是「反革命活動」時,江青像只熊一樣蜷縮著,盯著椅子。過後她又跳起來,「這些反革命活動是什麼?」她對著法庭咆哮著。法官沒有說話。當然,空氣中的火花不是政治問題,而是她作為「藍蘋」的私生活點燃的。江青想保持「冷靜」和「尊嚴」的打算落空了。五次開庭把她拖垮了。在等待下次出庭時,江青決心把毛當作她的辯護的靠山。

「江華,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江青透過她的金屬眼鏡框盯著這位法庭庭長。

江華似乎吃了一驚,但一會兒之後又冷靜下來。「可以,你問吧。」

「法庭是不是刑場?」江青說話就像律師開始盤問證人一樣。「上次法警扭傷了我的胳膊肘,使我受了內傷,現在我的右手都抬不起來了。」她把她把左胳膊緩緩地放在右臂上,法官們在椅子上坐立不安。

「還有一件事,我們有約在先,江華你是知道的,我尊重法庭,可你們不讓我說話,你們想妨礙我時就馬上在法庭上叫人喝采,作為對付我的武器。這就是你們對待我的方式。」江青說:「黨內有許多事只是你們這些人不知道罷了,你們清楚,在那個年代,共產黨做了哪些讓你們抱怨的事。你們把什麼都推到我身上。天啊,我好像是個創造奇蹟、三頭六臂的巨人。我只是黨的一個領導人。我是站在毛主席一邊的!逮捕我,審判我,就是詆毀毛澤東主席!」

當她講到毛,就有一位法官插進來阻止她。江青冷笑著說:「既然你們不讓我講話,為什麼不在我椅子上放尊泥菩薩來代替我呢?」江青投出一顆炸彈。「我要告訴你們一件事。」她對靜下來的法庭宣布:「那天晚上毛主席給華國鋒寫『你辦事,我放心。』的話。」她環顧四周,她的眼鏡成了法庭中照相機的焦點。「這不是毛主席給華國鋒寫的全部內容,至少還寫六個字:『有問題,找江青』。」

結果,法庭上又是大亂。江青在叫嚷中又吐出一個信條:「我無法無天。」

陣陣鈴聲中,江青再一次被拖出禮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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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特里爾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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