瑩穎案嫌犯終於開口 案情讓人出乎意料(圖)


章瑩穎(圖片來源:University of Illinois Police 臉書)

【看中國2017年7月21日訊】7月20日當地時間下午3點,章瑩穎綁架案的被告人克里斯滕森(Brendt A.Christensen)準時出現在了聯邦法院,接受第一次提審過堂。

嫌犯的代理律師團隊由布魯諾律師事務所的父子三人組成,章穎瑩的家人也出席了本次聽證會。

最新情況一:嫌犯終開口,他說了一句話

在今天的庭審中,不同於以往的是,嫌犯克里斯滕森終開口,在庭上做了4分15秒的發言。可惜的是,關於瑩穎下落他不但隻字不提,反而說了一句讓人有些「害怕」的話。

在庭上,法官詢問克里斯滕森是否在服用任何藥物,克里斯滕森回答:「是的。」說自己正在服用克洛諾辛,「用來治療我的抑鬱症(as an anti-depressant)」。

嫌犯的這句話,不禁讓所有人心頭一緊!在美國歷史上,的確有人用重度抑鬱症為由,來進行無罪辯護,這一次他和律師團隊似有了周密的計畫和準備。

律師表示,這一次對於瑩穎下落決口不提,也並不意外。因為一旦克里斯滕森現在透露瑩穎下落幾乎就等於自證其罪,會將自己處於極其被動的地步。

最新情況二:無罪辯護 案子或要持續至少一年

不出所料,和之前推測一樣,這一次克里斯滕森在其代表律師的協助下,堅持不認罪,做無罪辯護。

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律師布魯諾在庭後接受記者採訪表示,此案較為複雜,「我個人認為,可能會持續一年或更久以上,才會終有結果。」

從目前來看,此案的確搜證難很難,更讓人覺得「節外生枝」的是,嫌疑人克里斯滕森的辯護律師布魯諾的「背景」,也無疑是增加了案件的難度。身為香檳市副市長的布魯諾,不僅作為政府官員身居要職,作為律師也是名聲在外,主攻刑事案件,最擅長的就是為重罪嫌犯辯護減刑。

疑問一:不認罪怎麼辦?

目前美國檢方仍是以「綁架罪」向聯邦法院起訴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如果這一罪名成立,他將面臨終身監禁。

因為美國遵守疑罪從無原則。在美國,只要還沒找到瑩穎的屍體(可能),罪犯就只能以綁架罪量刑,雖然可以通過檢方不斷的提供證據來證明,但是如果一旦發現部分證據的來源不合法,或者任何瑕疵,比如因警方的失誤、逮捕過程出錯、或證據沒有通過法律渠道得到等方面,被告方就很有可能向法官提交請求該證據無效。就目前瑩穎案來看,這樣的取證過程極為艱難。

如果嫌犯繼續保持沉默,FBI的提供的線索又不夠有力,那麼嫌疑人之後很有可能就認罪進行「討價還價」,而這也是在美國法律上完全合法的,被稱為辯訴交易(Plea Deal)。(注1)

疑問二:下一步怎麼辦?

根據美國加州刑事案件的審理制度,章案嫌疑人的審理在經歷過堂提審(arraignment)之後,還會有預審聽證(preliminary hearing),認罪協商(plea bargaining)和審判(trial)。

今天的開庭叫過堂提審Arraignment。一般來說在這一階段,法官會要求被告人陳述是否認罪。今天被告人不認罪,那麼檢查官必須要提出足夠證據來說服法官被告的確犯罪,同時辯方律師也會說服法官呈堂的證據不足以認定被告有罪。

顯然,今日在庭上,FBI等政府檢方並沒有提出更多有利證據,所以不能直接宣判,還需要繼續進入下一個階段,預審聽證。

今日法官已經確定了下次一開庭日期是8月28日下午2點45分,此案進入預審聽證階段,但控辯任何一方若有充分理由也可以提出延期審判的動議。

在預審聽證這一階段裡,檢察官與被告雙方會進行協商看是否同意免除審判程序,由被告接受相對程度較低的罪名及刑期。大多數情況下,很多刑事案件在檢辯雙方對案情及證據有相當程度之後,經討論達成彼此認為可接受的認罪協議。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那麼案件將進入最後的審判階段,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決定嫌犯命運!

章瑩穎家人

我們一定要等到一個公正的答案。

我們一定要等到瑩穎的歸來。

 

(注1:辯訴交易是指在法院開庭審理之前,作為控訴方的檢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辯護律師進行協商,以檢察官撤銷指控、降格指控,或者要求法官從輕判罰為條件,來換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辯,進而達成雙方均可接受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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