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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亞模式」再現?臺嫌犯或又將遣送大陸(圖)

作者:靈素  2017-07-20 10:0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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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外交部大樓
臺灣外交部大樓(圖片來源:VOA)

【看中國2017年7月20日訊】 (看中國記者靈素綜合報導)柬埔寨政府日前逮捕31名電信詐騙犯嫌,其中有7名系台籍犯嫌。臺灣外交部7月18日表示,因此次案件是依中國大陸提供情資查獲,故7名臺嫌很可能被強制遣送到中國大陸。


中央社報導,臺灣外交部表示,駐胡志明市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於17日接獲柬埔寨移民總局通告,聲稱於17日上午在金邊市區破獲跨境電信詐騙集團,柬埔寨警方逮捕嫌犯31人,經查詢後得知,其中包含台籍嫌犯7名。

外交部指出,因此次抓捕是依陸方提供情資查獲,故此7人被強制遣送到中國大陸的可能性極高,但駐處強調會盡力協調、配合調查蒐證工作,爭取讓柬方依「國籍管轄原則」將台籍嫌犯遣返臺灣,接受司法調查等事宜。

臺灣《旺報》報導指,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業已派員前往柬埔寨,以確認台籍犯嫌身份,並提供必要協助。

柬埔寨警方曾在去年6月破獲一起電信詐騙案,據悉當時陸續逮捕的嫌犯中,共有台籍犯嫌25名,但當時因蔡英文新上任不久,此案引發關注度非常廣泛,當時雖有駐處全力交涉,但這些人最後仍被中國大陸派出的專機強行遣送至中國大陸。

時隔一年,同類事件再次發生。與此同時,臺灣與印尼、馬來西亞警方合作,分別在兩國破獲詐欺集團,7月19日刑事局將24名台籍嫌犯全數遣返回臺。相比之下,大陸稱,因線報系大陸方提供,台籍嫌犯就要遣返大陸,此論調引發臺灣、大陸輿論熱潮。

臺灣網友表示,罪犯也是人,臺灣人犯罪理應送還臺灣依臺灣現行法律議處,臺灣人被遣返大陸,請問大陸遵循的是什麼原則?臺灣的正經公民李明哲還沒放回來,大陸到底把人權看成什麼了?

而臺灣嫌犯被遣送大陸的事件也不是頭次發生,《自由時報》報導指,肯尼亞警方2014年11月29日在當地一民居內發現大量涉嫌用於電信詐騙犯罪的電子通訊裝置,其中有28名臺灣人、48名中國大陸人、以及1名泰國人涉嫌在當地從事電信詐騙案被捕。2016年4月8日,肯尼亞警方再破獲華人詐騙集團,涉案嫌疑人有19名中國大陸人、22名臺灣人。

肯尼亞執法部門經審查,決定將上述人員中的32名大陸犯罪嫌疑人和45名臺灣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國大陸。

中華民國外交部當時指示駐南非共和國臺北聯絡代表處力洽肯尼亞警方依法院判決放人,勿遣送到中國大陸,並請肯尼亞依臺灣與中國大陸在東南亞合作模式案例,各自遣返己方人員,務必讓臺灣犯罪嫌疑人於期限內順利離境返國。

在電信詐騙案處理上,臺灣政界人士指出,中共再創「肯尼亞模式」,藉此,將臺灣問題拿來借題發揮,恰逢蔡英文當政,當面給蔡英文難堪。

而在民間,兩岸民眾對涉案人態度差別也極大。臺灣民眾重視人權,坦言罪犯也應受基本人權保護,而大陸民眾則嗆聲道:「哪裡可以槍斃他們,就去哪裡!」「送來槍斃吧!」

臺灣政界人士分析,大陸處理此類案件,涉及臺灣,已不是按刑事案處理了,其處理模式完全是政治案件。臺灣外交已多番受大陸挑釁,刑事案用政治外交方式處理,對大陸而言並不是新鮮事,大陸人權現狀堪憂,以後恐怕會有更多「李明哲第二」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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