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政庇被拒 華男靠自辯告贏移民局(圖)
華男因妻子被中共強迫墮胎,成功獲得美國庇護。(圖片來源:Adobe stock圖)
【看中國2017年6月24日訊】幾年前,家住美國法拉盛的華男於川峰(Chuan Feng Yu,音譯),以妻子在中國大陸被強迫流產,以及他自己被警察毆打為理由,申請政治庇護被拒。日前,他在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上,不請律師,靠自己辯護打贏官司。
根據法庭提供的資料,於川峰以妻子在中國大陸被強迫流產,以及他自己被警察毆打為理由,申請了政治庇護。但是,第一次的移民法官拒絕了他的申請,他到移民上訴局(BIA)上訴;2011年9月,BIA駁回了他的上訴。於是,他在2014年2月到第二巡迴法庭上訴。如果這次不成功,他很可能會被遣送回國。
當時BIA駁回他上訴的理由基於兩點:一個是根據記錄,於川峰在面談時曾經說過,他有一次被國內警察毆打了30至40次,但是在他的申請材料中卻沒有提起被打次數。
但第二巡迴庭發現,於一直說他被警察毆打、謾罵,並且兩天沒有讓他吃飯睡覺。所以,法庭判定,這些都是出於他對歷史的回憶,是真實的。
BIA駁回的另一個理由是,於川峰沒有直接回答為什麼他的妻子面臨被迫流產。
第二巡迴庭則認為,BIA提出的問題是「他的妻子怎麼被強迫流產的」,而不是「為什麼強迫流產」。於回答了前面這個問題。
第二巡迴庭法官認為,移民局法官單憑這兩點就斷定申請人是照著編好的稿子回答問題,而質疑於川峰的可信性,這種判斷是「有問題的」。因此他判決,巡迴法庭承認並通過申請人的上訴理由,因而撤銷移民局法官以及移民上訴局的判決。
資深華人移民律師劉汝華對此案子評論說,在第二上訴巡迴法庭打贏官司的概率「微乎其微」,勝算不超過15%。在這個案子中,移民局否決的理由是根據他們在申請人回答問題時的「舉止行為、誠信度和回答時間上的長短,是否答非所問」等情況而作出的。
放開二胎不影響政庇申請
關於目前以中共「強制墮胎」政策為由申請政治庇護的情況,劉汝華律師說,很多人以為放開二胎的政策後,以這個理由在美國申請庇護就不容易了,其實不然。
劉律師說:「我們這裡還有很多這樣的案子。因為,對以前發生的事情,申請的理由都是有效的。無論在二胎政策放開前後,無論是第幾胎,只要你有違反你意志的強迫性流產、結紮的遭遇,都算是受迫害,都有理由申請政治庇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