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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衝突案女被告潛逃 獲臺人權組織照顧(圖)

 2017-06-13 06:5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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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9日,香港旺角民眾與警方發生衝突,衝突中有40多名警官和記者受傷。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
2016年2月9日,香港旺角民眾與警方發生衝突,衝突中有40多名警官和記者受傷。(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6月13日訊】(看中國記者靈素綜合報導)臺灣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週一(6月12日)上午在「臺灣議會關注香港民主連線」成立會上首次透露,逾期滯留臺灣4個多月、因參與旺角衝突而被控暴動罪的香港女子李倩怡,目前獲得人權組織照顧。

據《明報》消息,2016年新年期間香港爆發旺角騷亂,警方拘捕91人,當中57人正循司法程序處理,其中4人被判囚3年至4年9個月不等。另一宗涉及11人的暴動罪案件,亦於本月1日正式開審,當中唯一一名女被告李倩怡,由2017年初法院聆訊至今,一直未有現身,法庭已發出通緝令。

據《蘋果日報》報導,李倩怡疑棄保潛逃,持旅遊簽證往臺灣尋求庇護,被指提供協助的臺灣政團時代力量。18歲的李倩怡在去年春節旺角衝突中,被警方檢控兩條暴動罪,隨即被以3000元保釋。今年1月17日李倩怡應出席法庭聆訊,但沒有現身,被法庭發出拘捕令。臺灣移民署證實,李倩怡今年1月持觀光簽證到臺灣,2月2日業已逾期,但並無其出境記錄。

臺灣移民署表示,截至今年2月底,共有8名香港及澳門居民在臺灣逾期居留。基於保障私隱,該署不會透露任何相關人士的個人資料。另外,臺灣目前沒有政治庇護法,但現時的《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

負責兩岸及港澳相關事務的行政院陸委會則表示,如有香港居民在臺逾期停留,移民署會依規定處理。而李倩怡沒有向陸委會申請庇護,依照條例,如果收到求助,會提供必要協助。

港府有關部門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評論。香港保安局表示,香港與臺灣沒有移交逃犯或刑事司法互助協議。香港警方則表示,一般會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的下落,將其緝捕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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