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海歸教授:中國教師的苦日子何時到頭?(圖)
復旦大學(公有領域)
【看中國2017年5月20日訊】辭去美國的教職加入復旦已經四年,從大陸高校最成功的通識教育到現在的兩級管理改革,我親身感受了復旦大學在中國教育改革上的種種大膽和正確的嘗試。但是,我想大家是想聽聽批評與建設性的意見。因此,下面我會結合我自己做美國的學習與教學經驗,談一些我們可能進一步改進的地方。
在美國,我在哲學系,我們系和英語系(兩個系共近40名教師)各自只有一名系主任,兩個系共用一名秘書,一切井井有條。回到中國,看到我們學院乃至學校有龐大的行政班子,以為自己可以得到更好的服務,但是發現自己不但要做很多在美國由行政人員做的事情,還要被行政管治著做很多美國大學裡從來不用做的事情,舉例如下。
1、在美國,我有與教學相關的複印需要,由幾個系共用的服務中心解決,就在我們辦公室所在的樓裡。我們只需要把要複印的課程大綱、閱讀材料留在那裡,到時候去取就可以了。我第一次在復旦想給學生複印閱讀材料,被告知去複印店裡自己掏錢去弄。
2、在美國,每個老師的辦公室裡都配備了電腦和電話,辦公相關的用品可以去系裡秘書那裡免費領取(不用填任何表格),辦公室也有專人打掃。回到國內,才知道這些東西都要用自己申請經費去買、報銷。開始我與一名同事共用辦公室,終於有一天才發現是這位同事倒的我們共用的垃圾桶,分外慚愧。
3、在美國,每隔3年有一學期帶薪的學術假。回到中國,發現從來沒有人休學術假。後來被告知假是有的,但是所帶的薪是工資表上的工資部分。但是,中國大學教師每月固定收入的絕大部分是各級政府和學校的補貼,以及績效考核。所以,中國「帶薪」的學術假,實際上近乎無薪的學術假。除非傍上大款,誰敢休呢?學校如果真的想讓老師有時間研究,能否保證休學術假期間,各項主要補貼照發不誤呢?
4、在美國,老師要教新課,跟系主任說一聲就可以了。在中國,開新課要填各種申請表,由教務處審核通過。並且很多不在所謂培養計畫裡的課程,很難申請下來。美國也有培養計畫,但是它更多是模塊性的。比如哲學專業必須在古典哲學模塊裡選一門課,但是對老師開的具體課程並不限制,這門課算哪個模塊由院系自定。美國大學的教務處是服務機構,只負責備案。但在中國,教務處成了審核與管治機構。可是,我們想想,教務處的審核人員大多沒有當過老師,更不是相關專業的專家,為什麼由他們決定院系老師(他們才是專家)的課程是否可以開設呢?我們的二級管理改革,在這一點上,要把培養計畫以及課程制定的權利真的下放到院系,讓教務處成為真正的服務部門。
5、在美國,雖然有年度教師這樣的榮譽,但是它是學生自己組織授予的。在中國,我們有各種精品課程的評比,是填各種報表,由不知道哪裡的專家評審的。我們還有各種課程建設。這些建設所給予的經費支持,是要報銷的。關於報銷的血淚,我想大家都是有切身體會的。這樣的結果呢,就是讓老師忙於申報精品課程,沒有時間去精品其課程;忙於報銷建設費,而不去建設課程。我們能不能少評比和「建設」課程,把騰出來的人力放在服務教師上,把騰出來的錢,直接以現金形式,發給老師,尤其是人文類的老師,因為我們教課的「設備」就是我們讀書思考的大腦,我們需要的是多一點讀書的時間,少擔心些柴米油鹽?
6、最後,就是科研經費。回國半年,有朋友問我做了什麼學術工作,我說我填了很多表。當然,這麼說很是不識抬舉。在中國大學,能申請到種種經費,是被重視的象徵。但是,從填表以及準備很多折騰人的材料,到中期考核,乃至結項,佔據了很多真的科研的時間。有時候去文科科研處,看著他們辦公室裡堆積如山的材料,對那裡的老師也很同情,也明白了我們這麼多行政人員在忙什麼。拿到經費以後,還要有報銷的種種血淚。比如,用自己的經費出國開會,還要用公務護照,事先層層申請,才能最終報銷。我辦了一個英語授課的、針對外國學生的中國哲學碩士項目,得到了經費支持,但其中沒有現金額度,而我需要的恰恰是付給外校老師、助管、助教現金,這又逼著我們發揮我們的「主觀能動性」!
凡此種種,其中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從國家各級部委到大學,管治(包括評比與「建設」)佔據了主導。我不是說管治不對,而是說管治應該讓專家來做,即去行政化。但這不是說讓教授進入行政系統,成了新的官僚。這裡是說,比如在對教學與研究上,教師本人和各院系是專家所在,所以應該把管治權盡量給他們。
這包括研究經費,盡量要「藏富於民」、藏富於大學老師。我在美國,從來不申請國家經費,因為我的工資足夠我進行各種科研相關活動。而中國,國富民窮在教育上的表現,是國家控制了太多資源,這些資源由各級官僚、聯同各級學閥,進行尋租。有限的教育經費養了很多給學者添麻煩的官員,發到學校、學者手上也是很多麻煩。當然,這種情況,我們一個大學沒辦法改什麼,為了保證能佔據有限的資源,我們也不得不參加各項評比。但是,復旦大學加強二級管理,是我們自己可以做到的。我希望,這種加強,是實質的加強。比如,國家對學校影響不大的經費、評比,我們能不能盡量少參加?校內的各種官方評比、建設可否少一些?尤其是人文學科(理科與社會科學可能確實需要很多設備和經驗研究經費),能不能盡量將支持的經費以現金的形式發給院系和老師,讓他們自行支配(我們從非官方渠道獲得的光華人文基金,就是直接支持青年教師的)?我們的經費管理,能不能盡量聽取院系意見,盡量簡化,盡量在可能的條件下增大現金額度,而不是在國家不合理的規定上還要層層加碼?
自殺性地抱怨了很多,不是說復旦相對全國其他高校做得多不好。恰恰相反,我認為復旦很多事情做得多比其他高校更好一些。學哲學的,喜歡幹的事情是想像一個理想世界應該是怎麼樣的。當然,我這裡的理想世界不太遙遠,美國做到了。我們要超英趕美,能不能在這些地方真正地趕超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