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流老先生(攝影:陳筱筱)
什麼是酷刑?我認為無罪關押就是酷刑!一個生於天立於地的正直人,不嫖、不賭、不做壞事,更不殺人越貨、強姦婦女、拐賣兒童、販賣煙毒,公安機關好端地把你抓進看守實行所謂的「強制措施」。把你和十幾人、二十幾人、甚至三十幾人,關在一間牢房裡。這兒空氣齷齪,見不到陽光,三餐極低極次,菜裡沒點油暈,吃喝拉轍全在一起,還長期見不到親人,又無可讀的書報,每天還要坐板學習監規紀律,提訊要戴黑色頭罩與手銬,縱見律師也有穿警服的人看著。在這個近似地獄的地方,縱不打你罵你也受不了啊!
鐵流因寫批評文章 被關進北京和成都看守所
我2014年9月14日因幾篇批評劉常委的文章,被抓進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關押了62天,後因輿論大,過問我事情的媒體多,當局把我轉押回成都,原說「下個台階放我」,可是沒有放,關押在比北看低幾個擋次的成都市公安局看守所,一關又是88天!這88天比北京更難受,不旦空氣齷齪,塵灰飛揚,無水洗浴,一間不足20平米的牢房多達28名在押人員,睡覺打楔子,地上天上都是人。為此血壓猛升,急送對口醫院——成都市青羊醫院住院掄救,競然戴上兩副重達60多斤的腳鐐。我向看守提出抗議,看守回答:我們執行習主席「依法治國」指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無論在北京還是成都,審訊我時從未認過罪!我壓根兒無罪,光明磊落,一生正直,守法遵憲,堂堂君子!(可查閱擋案。可我擋案保密,律師也無權查閱)。我的事全發生在北京,與成都沒一點關係,聽說全由北京劉辦指揮。在成都基本上沒有審訊過我,所謂審訊主要講關和放的條件。他們說,「你是北京交辦的案件,不能取保候審,必須走司法程序。認錯認罪放,不認關!出去不出去,就看你和我們配合不配合?」
82歲的我,一生受苦、受累、受屈、受寃,想健康快樂地活下去,選擇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的「認罪」回歸之路,先自由再說。說來大家不會相信,庭審前律師要給我作「無罪辯護」,我卻要他做「有罪辯護」,奇不奇怪?律師說我受騙了,我說不會,如若騙我,我當場揭穿。在這點上,他們還講信用,一開庭就放了我:「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緩刑四年執行」。
自此,似乎我成了中共的「緩刑樣版」,此後高瑜、蒲志強,今天的李和平律師、謝陽律師是否都如此,不得而知?反正都出來了!我為他們高興,我為他們呼歡!他們年輕,還有抗爭力。而84歲的我,經此次折騰,折騰出心臟病!原有享受「特殊門診」的高血壓,又多了項「房顫」。如再抓,勿動酷刑,不進看守所就去火葬場了……
「往亊微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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