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申司法覆核 指責證監會回購裁決(圖)


香港電視廣播TVB(圖片來源:NOW新聞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7年5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靈素綜合報導)香港電視廣播(TVB) 5月17日晚發通告指,將就證監會早前對集團申請清洗豁免的裁決,向高等法院申請展開司法覆核許可。

TVB此舉將矛頭直指證監指令有關清洗豁免是否應獲批准,不應交由股東大會投票表決,並要求回購要在「同股同權」基準下表決作全購豁免的條件,指出證監會的做法分別有損小股東利益及違反《廣播條例》。

據《東網》報導,TVB執行董事兼集團行政總裁李寶安週三(5月17日)接受訪問時強調,TVB不能認同委員會裁決要TVB股東大會對回購的決議案,須在沒有調整的情況下通過,表明對裁決提出司法覆核。他亦表示,從來無隱瞞TVB副主席黎瑞剛於公司的實際持股情況。

根據香港上市條例,當上市公司的控股權變動,例如一名股東持股量增至30%或以上,必須向公司所有其他股東提出全面收購,如股東不欲多費資金全購,可向證監會申請豁免,亦稱「清洗豁免(Whitewash Wavier)」。以電視廣播今次回購為例,黎瑞剛及其他一致行動人士持股量原來合共約29.9%,因為回購註銷部分股分,令其持股量將在交易後增至最多41%,因此需申請清洗豁免,免除大股東全購。

TVB行政總裁李寶安解釋,公司不能認同委員會所附加的條件,TVB是一持牌電視臺,受《廣播條例》監管,凡公司有事宜須在股東大會上投票決定,均須按《廣播條例》規定將受限制表決控權人所投票數扣減。至於委員會裁定清洗交易的豁免不應交由股東投票表決,他認為有違反小股東的權益之嫌。再者,如今要求TVB單方面取消回購計畫亦有難度。

李寶安昨日對媒體表示,「同股不同權」架構在廣播機構由來已久,因《廣播條例》訂明,任何股東會上的議案,非香港居民表決權力需以既定公式調低至49%,法例原意是確保免費電視臺由香港本地人操控。

至於「出資少而權力大」的TVB主席陳國強在Young Lion股東協議中會有較多條款限制,李寶安強調股權轉讓必須重新申請,並經過通訊局批准,協議亦無削弱陳國強現時的權力,而證監要求回購要在「同股同權」下於股東會上表決,是與法例牴觸。代表TVB的法律意見認為,廣播條例凌駕於證監會引用的守則,通訊局著眼於投票控制權,指證監是用另一把尺量度通訊局的做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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