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前後判若兩人 李和平獄中受盡折磨(圖)


李和平被抓前(左)和獲釋後(右)(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5月14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本週二取保獲釋的「709案」被捕律師李和平,消瘦、蒼老,與被捕前判若兩人。外媒報導指,李和平被捕前和被釋放後的照片對比說明瞭他的獄中遭遇。

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嶺近日接受英媒BBC採訪時透露,李和平在被關押期間,當局為了逼迫其認罪,用多種酷刑虐待李和平。

2016年5月,在天津市第一看守所,李和平被戴上了一種用短短的鏈子鏈接的手銬和腳鐐,戴上這種刑具後,李和平不能直立,只能一直佝僂著,包括睡覺。「他在整整一個月時間裏每週七天、每天24小時遭受這種刑具折磨」,王峭嶺說,「它會限制被拘留者的行動,而且在毫無法律授權的情況下達到了比手銬更厲害的效果。」

李和平還被強行灌藥,當他拒絕時,警察就把藥丸塞進他的嘴裡。警察聲稱這是治療高血壓的藥,但李和平沒有這種病。「服下這種藥後,他感到肌肉疼痛,頭腦模糊」,王峭嶺說。

此外,警察還打他,不讓他睡覺,對他進行令人精疲力竭的訊問,李和平還曾在一天裡被強制站立15個小時,不能移動。

儘管遭遇了這些所謂極端的酷刑折磨,李和平從沒認罪。

不過,李和平「害怕在看守所拘留期間被折磨至死,再也見不到家人,因此他和當局達成了一份秘密協議」,王峭嶺說,「他被給予緩刑,但他不會認罪或者承認顛覆國家政權。」

報導引述國際特赦中國問題研究員倪偉平(William Nee)指,上述虐待手段都可能被視為「酷刑折磨」。倪偉平說:「這些精神和肉體折磨手段的目的是為了讓李和平認罪」,「中國加入了《反酷刑折磨公約》,對這些指控,中國當局應該立即啟動公正的調查,評估是否有酷刑折磨發生。」

事實上,很多709案的律師被關押期間都遭受酷刑折磨。

江天勇的妻子金變玲週五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被當局羈押172天的江天勇律師,遭受酷刑,他的雙腳不能站立。

金變玲說:「最近從長沙體制內一位有良知的人士處獲悉,江天勇遭受了酷刑。他的腳出現了狀況,整個腳是腫的不能站立,也可能會殘疾。我聽了這個消息非常擔憂,擔憂江天勇的生命安全。我看到近期被釋放出來的謝陽律師、李春富律師還有李和平律師,他們都經歷了被灌藥、被酷刑。所以,江天勇能不能堅持住,我表示非常擔憂」。

今年1月,維權律師謝陽與其代理律師陳建剛會面的筆錄被公開,其中記錄了謝陽律師在過去558天內遭受的酷刑,這些酷刑包括但不限於:吊吊椅、疲勞審訊、剝奪睡眠、威脅恐嚇、認罪閉嘴、毆打、煙熏、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給看病、要求舉報他人、禁止購買任何日用品、社交孤立……

雖然本週一謝陽案開庭時,謝陽當庭表示認罪,並否認在羈押期間遭受酷刑。但謝陽在今年1月13日,曾委託律師發布聲明:「若他認罪,那不是他的意思的真實表達,或者因為持續酷刑折磨。」

謝陽妻子陳桂秋在庭審後也發聲明表示,「可以斷定,謝陽在這段時間裏受到了非人的酷刑折磨,為了求生存,他屈膝於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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