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鎮長變身「採花賊」偷31棵月季樹。(網路圖片)
隨著資訊發達,關於江澤民「出賣國土」的內幕,已經愈來愈廣為人知。以下是一篇2014年發表的文章,讀者們不妨重溫此一新聞事件,對照一下:江澤民大方送出40個台灣的領土給俄國,副鎮長偷31棵月季算個啥?
副鎮長偷31棵月季樹被拘
據《南方都市報》2014年3月29日以《河南一副鎮長變身「採花賊」偷31棵月季樹被拘》為題報導,3月初,在河南省南陽市的道路綠化帶內,31棵月季一夜之間被盜。經警方調查,偷花賊居然是南陽桐柏縣某副鎮長,被盜月季在其自家經營的園圃中找到。目前,該副鎮長已被刑拘。
3月3日,在河南省南陽市市區某路口交叉處的綠化帶內,31棵樹狀月季被盜。南陽市園林局工作人員對當地媒體稱,這些月季係2012年在南陽舉辦的全國農民運動會後栽種。其品種較名貴,每棵價值2000餘元。
3月4日、6日,該市又連續發生兩起苗木被盜事件,引起相關部門注意。南陽市園林局表示,三次被盜的苗木總價值近20萬元,並懸賞5000元徵集破案線索。
事發後,南陽市園林局有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曾分析盜竊者的動機:「一些偷竊花木的人要麼直接偷樹苗,要麼砍一些樹的樹冠,經過嫁接或育苗再出售,以此獲得不法收入。也有一部分人是偷盜後種在自家的花園內。」
3月14日,事發11天後,當地警方宣布,偷盜月季案告破。在桐柏公安局毛集派出所的配合下,南陽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將4名偷盜月季的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
4名犯罪嫌疑人中,其中1人為羅某,男,59歲,為桐柏縣毛集鎮副鎮長。據南陽電視台報導,被警方控制後,羅某開始並不承認盜竊,並給警方施加阻力。
上行下效 偷月季小巫見大巫
據報導說,經過辨認,民警在羅某經營的花草園圃裡起獲了被盜的31棵月季樹,但未透露羅某偷盜月季的具體動機。一般來說,經營花草園圃的偷盜比較名貴的樹那就是要拿去嫁接賣錢,但作為副鎮長來說,很可能是某上級喜歡月季,於是盜來準備上貢的,這個目地民警當然就不能說了。
警方未透露南陽市另兩起偷盜苗木事件的偵查進展。也許還沒有偵破,也許偵破了來頭很大,就不了了之了。
資料顯示,羅某在任毛集鎮副鎮長前,曾先後擔任毛集鎮湖山村村委主任、毛集鎮城建指揮部指揮長、毛集鎮企業辦主任等職務,並被媒體稱為「豁命書記」,也就是幹什麼都不要命。
副鎮長居然當偷花賊,引起眾多網友的議論。有網友揶揄:「這麼有風雅的官已經不多了。」但更多網友表示此舉太為荒誕。一位網友說:「副鎮長偷31棵月季樹?不可理喻!」另一位網友貼帖子說「清官」!
報導說,事實上,這並非羅某第一次登上新聞。2010年,他曾牽涉到一起由某商人狀告河南省國土廳的行政訴訟案,羅某被指利用持有的採礦許可證斂財。有網友說:帶病提拔已經成為制度裡的一個社會主義特色了!
目前,包括羅某在內的4人已被刑事拘留。對於被盜月季,當地園林局已進行補栽,並安排工作人員輪流值班進行看護。
看似事情已經解決,實際上並未解決。為什麼?因為這是上行下效的結果。中共是世界公認的最大的竊賊,把「中國」都能竊來,讓有百年歷史的中華民國都變的「名不正言不順」,讓白送40個台灣面積國土給俄國的賣國賊江澤民當什麼黨國的「三個代表」,把故宮的國寶搬回家竊為己有,那一個副鎮長偷幾十棵月季樹,又能算得了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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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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