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黑心油案 二審主犯減刑惹爭議(組圖)


臺灣之前爆發頂新黑心油事件,民眾不滿抗議(新唐人亞太臺)

【看中國2017年4月28日訊】(看中國記者明思綜合報導)臺北地方法院4月27日就臺灣頂新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混油案作出二審判決,判定魏應充使用虛假商標,有詐欺嫌疑,並對其行為提出控罪,判入獄兩年。多數民眾不滿法院審判結果,至此,臺灣食安問題再次在社會上掀起軒然大波。

據臺北地方法院消息,味全案2015年11月27日一審認定,頂新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利用大統劣油與98專案欺騙消費者;魏應充判刑4年,味全公司則被判罰新台幣1500萬元。

但經地方法院二審認定,據證據顯示,魏應充對大統劣油不知情,調合油使詐行為則依據虛偽標記、詐欺罪定其刑責,但味全使用大統長基混油部分當屬無罪,因而魏應充改判兩年有期徒刑,自此全案定讞。

臺北地方法院此判刑結果招致不少網友不滿,網友們紛紛指責地方法院輕判其罪,痛批道:「我們的健康只值兩年」。

據蘋果日報報導,頂新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為降低成本攻佔市場涉默許部屬向黑心油商高振利購買大統摻混銅葉綠素的橄欖油等劣油,再施行「98配方」,以98%的低價棕櫚油加摻前述劣油,包裝成「健康三利多」等調合油,瓶身貼上橄欖等圖案,騙取民眾購買,賺取6千多萬元黑心錢。


臺灣之前爆發頂新黑心油事件,前味全董事長魏應充(右2)與頂新集團四董魏應行(右3)等人鞠躬向社會致歉。(陳柏州/大紀元)

此案一審過程中,臺北地院認為魏應充等人多次降低成本,調和製成一系列所謂的「獨家」、「黃金比例」的味全調合油,詐騙消費者,故意混淆純油與調合油概念,藉機謀取暴利高達2.1億元。故判魏應充4年徒刑。

此後魏應充不服被判提出上訴,他認為一審判處頂新、味全兩公司同罪,是嚴重污蔑。

《蘋果日報》稱,制裁法院判昨日判決時指責,魏應充等人所為,重創臺灣食品安全的國際形象,造成消費者食安疑慮與恐慌,臺灣產品的國際聲譽大幅受損。而此案也是自頂新集團2013年起爆發的飼料惡豬油等6大案中,首宗被定讞的案件。

此外,關於味全、頂新董事長魏應充和頂新總經理常梅峰被追加起訴的味全香豬油案,維持一審對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等人的無罪判決,認定味全公司對大統使用劣油不知情。味全公司隨即表示,感謝司法還清白,並希望外界停止抹黑攻擊與惡意競爭地行為。

法官昨宣判後隨即將判決資料轉交檢方,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下令調查局和警方隨時掌握魏應充的行蹤,魏應充已被限製出境,最快端午節前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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