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部級老虎行賄令計畫財物獲刑20年(圖)


潘逸陽(@央視新聞微博截圖)

【看中國2017年4月19日訊】(看中國記者鄭文新綜合報導)原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政府副主席潘逸陽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在天津出庭受審。潘逸陽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曾先後多次給予時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畫財物,其一審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潘逸陽曾被認為是前景光明的中共「政壇新星」,如今他任職過的江西、內蒙古兩個省份均牽出腐敗大案。

4月18日,多家陸媒的報導稱,18日,中共天津市第一中級法院公開宣判中共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受賄、行賄案,對被告人潘逸陽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以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追繳潘逸陽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

報導稱,1999年2月至2014年9月,被告人潘逸陽利用擔任中共江西省委常委、贛州市委書記、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政府副主席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申請採礦權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8601萬餘元。2000年至2013年,被告人潘逸陽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給予時任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辦公廳主任令計畫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761萬餘元。

2016年12月8日,陸媒《正義網》的報導稱,近日,中共天津市檢察機關依法對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陽涉嫌受賄、行賄案提起公訴。

潘逸陽是十八大以來內蒙古落馬的第二個中共省級官員,也是十八大後第5位落馬的中共中央候補委員。在他之前,中共中央委員蔣潔敏、李東生,以及中央候補委員李春城、王永春、萬慶良、陳川平分別被查。

潘逸陽曾被認為是前景光明的中共「政壇新星」。31歲躋身中共副廳級幹部行列,40歲即晉升為中共副省級幹部,曾被全中共國政協第十二屆委員會原副主席蘇榮(已被訴)稱為中共江西省委「最年輕的老‘常委’」。

潘逸陽曾任職過的江西、內蒙古兩個省份均牽出腐敗大案。落馬中共官員中不少與之有過交集。2007年,蘇榮調任江西省委書記,潘逸陽在江西省委常委班子裡與其共事3年時間。已經落馬的江西省發改委主任李安澤在贛州任職時,也曾是潘逸陽的下屬。潘逸陽在內蒙古曾分管財政金融,內蒙古金融投資集團黨委書記王振坤、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聯合社主任武文元均落馬。

另據報導,2009年,潘逸陽任贛州市委書記時,江西省贛州市下轄的南康市曾發生一起因中共當地政府整頓傢俱市場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造成105國道和贛定高速公路南康進出口處擁堵,並有十多輛警車被掀翻。

事件發生後,有媒體曾反思該事件發生除了經濟因素,也有當地中共政府的社會治理水平與執政能力欠缺,南康市的徵稅政策激化了矛盾。當時,南康市為加強傢俱市場規範管理,執行新的稅收征管辦法,部分傢俱業主對新辦法不理解。

對此案:有網民「革命哥」認為:中共部級高官都要行賄謀取更大的官職,晉升制度確實存在嚴重問題,光有反腐根本無法解決本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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