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情婦」許小婉舊案牽出 陸媒曝「過人之處」(圖)


神秘女子「許小婉」(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4月8日訊】(看中國記者晏清流綜合報導)週旋於廣東官場的神秘女子「許小婉」的一樁舊案,在廣東省揭陽市原副市長鄭松標案中再被牽出。許小婉牽涉廣東兩官員萬慶良和陳弘平的性醜聞。

陸媒《新京報》微信公號「政事兒「4月7日報導,日前,廣東省高院公布了鄭松標案的二審裁定書:鄭松標犯受賄罪、單位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裁定駁回鄭松標上訴,維持原判。

2015年10月,佛山中院對鄭松標案作出一審判決。宣判後鄭松標不服,曾提出上訴。

2012年底起,廣東揭陽腐敗「窩案」曝光,市委原書記陳弘平、原副市長鄭松標、原常務副市長劉盛發等多名官員相繼落馬;2014年,曾在揭陽任職的廣東省政府原副秘書長羅歐、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也陸續被查。

根據廣東省高院公布的裁定書,鄭松標受賄的300多萬元,均來自一個叫「許小婉」的女子。

法院查明,2007年7月左右,時任揭陽市公路局局長的鄭松標,被時任揭陽市市長的陳弘平「打招呼」,在一間茶館裡認識了許小婉。2007年至2011年期間,鄭松標利用職務便利,幫助許小婉取得了7個工程項目的承包權,並提供了其他便利和幫助。在此過程中,鄭松標分4次收受許小婉送的現金,共人民幣232萬元、港幣100萬元。

許小婉行賄有「過人之處」

許小婉的真名叫許秋琳,1970年出生,初中文化,是廣東揭陽市潤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而其更為「知名」的身份,則是與揭陽市委原書記陳弘平的「特殊關係」。

2007年年初,時任揭陽市市長的陳弘平結識了當時還在做服裝生意的許小婉,當時許小婉已是一位離婚的單身媽媽。2007年至2011年,她利用陳弘平的關係網,通過挂靠一些公司,承包了揭陽市公路局的7個工程。這段時間,擔任揭陽市公路局局長的,就是鄭松標。

報導說,從鄭松標的刑事裁定書中,看到了許小婉與官員打交道時的「過人之處」。

據鄭松標供述,2007年7、8月份間,陳弘平多次交代他,對一個姓楊的老闆「關照下」。在當地一間茶館裡,鄭松標與「楊老闆」見面時,被介紹認識了在場的「何老闆」,其實就是許小婉。

當天鄭松標準備離開時,許小婉送他出茶館到路邊。在他上了車後,許小婉提了一個裝茶盒的塑料袋放到他座位旁邊,「說送斤好茶葉給我喝,要我自己喝。」

鄭松標回到辦公室打開茶盒一看,發現裡面是100萬元的港幣。之後,許小婉還給鄭松標送過兩次錢,理由是「買點補品補補身體」和「馬上過節了」。

2010年下半年鄭松標母親重病住院時,懷孕中的許小婉還讓自己的前夫去探望。當時鄭松標不在,第二天親屬告訴他,「那個人(許小婉前夫)送了人民幣12萬元過來」。

許小婉「公共情婦」劇情據指極其「狗血」

香港媒體曾報導,許秋琳背後藏著一段「比重慶趙紅霞與雷政富等官員還要狗血的故事」,被指是廣東省委原常委、廣州市委原書記萬慶良與揭陽市委原書記陳弘平的「公共情婦」。

2004年至2008年,萬慶良擔任揭陽市委書記,陳弘平擔任副書記,許秋琳是揭陽市潤昕建安工程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

據報,廣東省紀委在查辦陳弘平案時,發現陳有情婦並育有一子。在詢問該涉案女子時,其最終供出與萬慶良亦秘密育有一子。萬慶良結識該女子在先,萬慶良、陳弘平兩人彼此之間對對方的事均不知情。

許秋琳在2015年6月庭審最後陳述階段說到,「我出生後就被父母拋棄,從小是外公外婆撫養我長大成人,5歲開始生活就可以自理。我有六個孩子,最小的才10個月,其次一個23個月,快三年了我沒有見過他們,我現在都不知道他們長成什麼樣了,他們的爸爸都被抓了。」

而在2015年4月,陳弘平涉嫌職務犯罪在佛山中院受審時,曾至少三次為許小婉求情,甚至用了「乞求」的字眼。

2016年4月,許小婉因行賄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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