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網路隱私法被廢 市場競爭環境變寬鬆(圖)


美國總統川普正發表廢除法案的意見(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7年3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靈素綜合報導)美國國會眾議院28日投票通過,廢除去年由聯邦通信委員會(FCC)公布的網路隱私保護法。這項決議案已經送交白宮,等待川普(特朗普)總統簽字後生效。

網路隱私保護法要求服務提供商要先徵得用戶允許,才能將個人信息共享出去,當中包括定位數據。

這是川普在廢除歐巴馬政府的環境法規及若干教育政策後,繼續為減少政府監管而廢除的另一項由歐巴馬政府通過的行業法規。實際上,這項法規自簽署後,還未生效。

法案原定在今年年底生效,本來將會迫使網路服務提供商向用戶徵求同意,才能分享個人數據。比如「凖確的定位、財務信息、健康信息、兒童信息、社會安全號碼、網頁瀏覽歷史、應用程序使用歷史以及通訊內容等」。

此外,網路服務提供商原本還須允許用戶可以選擇不分享一些較為不敏感的信息,比如電郵地址。

據《國會山》報導,眾議院以215:205的投票結果廢除了網路隱私保護法。參議院上週根據《國會審議法》廢除了這項法規,這意味著FCC未來也不能再製定類似法規。

白宮及共和黨議員表示,保護個人隱私屬於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的工作範疇,而不是FCC的工作內容。

支持廢除這一法規的人表示,這一舉動將會促進競爭;但批評者指此舉將對網路隱私帶來「寒蟬效應」。

聯邦通信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FCC)的新主席潘吉特(Ajit Pai)表示,廢除這一法規將有助於形成公平的網路競爭環境。

潘吉特在一份聲明中說:「去年,聯邦通信委員會通過一個有黨派立場的投票推進了一些隱私法規,它們被設計成讓一些公司比另一些公司得到更多優待。」

國會共和黨人和電信業公司表示,執行FCC的這項法規費用昂貴且為行業及消費者帶來誤解。因為它只適用於寬頻服務商如Verizon和AT&T等,卻無法制約像臉書及谷歌這樣的網路商。

而能夠制約臉書及谷歌的是來自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的相關更寬鬆的法規。一些業內人士認為,兩種來自不同渠道的監管版本讓電信企業陷入不公平的競爭環境。

民主黨及隱私權支持者對廢除這項法規表示反對。他們認為,這項決議是對隱私保護的一大退步,意味著美國人在網路上的一舉一動更易被監視。

維權組織「為未來而戰」(Fight for the Future)的運動負責人格裡爾(Evan Greer)說:「今天國會再一次證明,他們更在乎資助他們的大企業的意願而不是選民的安全與保障。」

反對者認為,如果消費者不滿臉書或谷歌的隱私保護條款,可以選擇其它服務商如Bing。但由於寬頻網路服務商數量有限,消費者很難選擇其它服務商。寬頻服務商對用戶的個人信息如家庭住址、網路瀏覽習慣、常用網站等信息,都可以跟蹤和瞭解,一旦這些信息被銷售給廣告商或其它第三方,將對消費者隱私權帶來很大挑戰。

不過,有美國網路科技公司在此找到了「商機」。據CNN報導,VPN服務或許會成為保護個人網路隱私的一個選擇;一個叫NORDVPN的服務商稱,自從參議院投票結果出來後,消費者對VPN的興趣直線上升。因為保護個人隱私的最佳解決方案是使用不保留用戶日誌的VPN,使用VPN後也無法明確用戶的真實IP地址。

分析認為,決議將使更多的網路服務商加入網路廣告市場。目前的網路廣告市場只由Google和臉書主導,AT&T、Comcast和Verizon等網路服務商,將因此獲得更寬鬆的市場競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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