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冤民林依妹致習近平第三封公開信(組圖)


林依妹與家人抗議非法拆遷(林依妹提供)

習近平:

您好!

我是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潘墩村九龍新村44號,名叫林依妹。家人潘平俤(別名潘振發)向村委申請建房用地,經村、鎮、區、市嚴格核對福州市土地總體規劃層層把關,交納補償費、建房辦證費,下達村部召開統一安排房地,於2001年8月1日上午8時落實建房用地。於後我們建立500多平方米合法私人房產,同時擁有的門牌號44號(民政部門:合法有效的產權,均可申請門牌號),然而地方政府為了滿足「中發印象外灘」的開發商,採用非法拆遷,坑害掠奪了大量的村民,霸王條例使我們也無法接受,他們就以「違章建築」進行掠奪。

2010年5月2日,倉山區政府調集區、鎮、村幹部、公安、保安等300多名武裝力量,以「違章建築,零補償拆遷」為由進行掠奪,更不允許我和家人跪求進去拿生活用品與現金。滿嘴都是「為人民服務」的官員公然對我威脅道:「林依妹,你們去北京告,我貼你告紙錢,最終還是落在我們的手上,出去的話,什麼時候被人殺掉都不知道」。將我家賴以生存的房產夷為平地,一家老小流離失所無家可歸。

我們只為著討回自已的財物,不斷向有關門部訴求,得到關押,拘留,判刑的下場:2016年,我到省最高法院信訪局遞告紙也會被拘留、被刑拘、取保侯審,強制簽字。2015年2月17日到「為人民服務」的政府也被拘留10日等等事件。他們都是大專、大學、研究生、博士的文憑等法律專家,採用下三爛的手段憑空捏造為「誰」服務?!犯個法都會化解為合法化,以莫須有的罪坑害冤屈者,愛抓就抓,實在太可怕了!

尊敬的習近平,我們只想討回屬於自已的財產,到省高院信訪門部申請立案,看到很多很多的冤民,只是聊個天,在旁看著訪民的冤,我也犯罪,被迫流離失所,過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煉獄,這是那門的法治。

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潘墩村冤人:林依妹、潘平俤(別名潘振發)、潘志鵬、潘鏽娟等跪拜

電話:1505060996


福建公安局倉山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林依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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