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東方歌舞團高管獲刑 共犯顧欣曾當江澤民「模唱」(圖)
顧欣(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3月18日訊】(看中國記者晏清流綜合報導)原東方歌舞團原財務總監韓某,被控與原董事長顧欣共同貪污,近日被判刑5年,罰金40萬元。顧欣前年已被查,他與江澤民有過密切交往,曾給江當「模唱」。
據陸媒《法制晚報》微信公號「深讀」報導,東方歌舞團原財務總監韓某,在原董事長顧欣(另案處理)的授意下,利用主管東方歌舞團有限公司財務之便,指使東方歌舞團出納張某為顧欣的銀行卡內存入現金100萬元,用於顧欣個人消費。韓某還用66萬元公款幫顧欣租高檔公寓。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區法院認定,韓某與顧欣共同貪污公款166萬餘元,因貪污罪一審判處韓某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40萬元。
2015年7月9日,中國東方演藝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顧欣被調查。新浪《新聞極客》當時報導稱,顧欣落馬,是當局對文藝界反腐的第一刀。據報,顧欣此次落馬,很可能也跟去年中央巡視組進駐文化部開展巡視有關。同年8月25日,顧欣被以涉嫌受賄、貪污罪逮捕。
公開資料顯示,1987年初江蘇省歌舞劇院恢復建院,顧欣任樂團團長。1989年顧欣調任江蘇省歌劇團團長。1990年7月任江蘇省歌舞劇院副院長。1991年1月任江蘇省歌舞劇院院長。1995年5月擔任江蘇省文化廳副廳長。2001年10月9日任江蘇藝術劇院院長、江蘇省演藝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2010年1月起,任中國東方演藝集團董事長、總經理。
資料顯示,顧欣的發跡與江澤民的老家江蘇和政治老巢上海都極其密切,其快速上位正是在江澤民主政時期。
中共黨媒2012年曾報導,顧欣獲「愛好音樂」的江澤民看重,堪稱專業人士的顧還被江親自「指導」,當上了愛賣弄的江的「模唱」角色。
這則消息稱,前中共常委、江派鐵桿李嵐清透露,他曾於2010年8月15日將江看重的一首曲譜和歌詞交給男高音歌唱家顧欣試唱,江澤民親自「示範」吟唱、錄音,又逐句「指導」顧欣反覆模唱,作填詞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