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3日】(本臺記者董偉綜合編譯)3月10日,司法部長塞辛斯(Jeff Sessions)下令歐巴馬政府時期任命的46名首席聯邦檢察官辭職,以「確保有一致的交接」。較早前已有47名檢察官離職,此次是要求仍未離任的剩下全部46名檢察官辭職。雖然要求檢察官請辭,川普(特朗普)及塞辛斯仍然保有是否接受每位檢察官的請辭的權利。
這件事情被很多媒體當作了一個大新聞。密歇根州民主黨眾議員科尼爾斯在推特上稱「要求46名美國檢察官辭職令人不安」,加州民主黨聯邦參議員範士丹(Dianne Feinstein)寫道:「白宮檢察官告訴我,將如以往一樣會有一個有序的過渡。但顯然不是這樣的。」
讓我們來看一看美國的檢察官制度。
美國的檢察官在全國地區法院和上訴法院中,代表聯邦政府。檢察官是負責代表聯邦向涉嫌違法的個人提起訴訟,發起和做進一步刑事調查。同時,檢察官也是唯一允許參加大陪審團訴訟的律師。
美國全國有93名美國檢察官。每個檢察官是在其特定管轄範圍內行使他們的職責。每個檢察官有多達350名助理檢察官(AUSA)和另外多達350名輔助人員。
美國司法部長和檢察官由美國總統提名,由參議院確認後任命,任期四年。根據法律,總統有權解雇任何一個檢察官。
自1986年以來,司法部長一直有權任命臨時檢察官填補空缺。
川普的做法是否與以往不同?
「一朝天子一朝臣」,一任總統一任官。每一個新總統就職後,都會任命自己的班底,「前朝」的官員是否被留任完全取決於新總統是否想用他。特別是在不同政黨的總統交接時,前任總統的班底基本都會跟著總統一起下臺。1993年,克林頓總統上臺後,他任命的司法部長捷內特. 雷諾(Janet Reno)就要求老布希總統任命的93名檢察官辭職,其中也包括現任司法部長塞辛斯。當時塞辛斯任阿拉巴馬南區聯邦檢察官。
小布希和歐巴馬上臺時,也都是同樣請前任總統任命的檢察官走人。只是這些檢察官又在辦公室裡交接了幾週,甚至更長時間後才離開。而這次川普就職不到兩個月,就要求這些檢察官全部離職。
支持川普的保守派媒體Breitbart注意到,一些自由派媒體在兩屆總統要求檢察官離職的報導中,使用了不同的詞彙。比如政治性網站Politico在2009年報導歐巴馬要小布希總統任命的檢察官辭職時,用了「替換」(replace)。而Political在這個月報導川普政府要求歐巴馬任命的檢察官離職時,用了「驅逐」(Oust)這個詞。
旅美政治評論人士方望明先生表示,民主黨人士和美國主流的自由派媒體把一個正常的行政程序當作一件新聞來報導和炒作,使很多不太瞭解美國政府運作的讀者產生誤會,以為川普總統做了一件不同尋常的舉動。而實際上,在這件事情上,川普與前幾任總統不同的地方就是,他的動作很快。這和他上臺後的作風一致。他上臺後,簽署了一系列行政令,包括退出TPP,廢除歐巴馬健保,放鬆金融和商業管制等等。要上一屆總統任命的檢察官辭職,完全符合美國的法律。
川普在競選時,就指責主流媒體報導不實。他上臺後,這樣的戰爭並沒有停止。現在看來,戰爭還會持續下去。
責任編輯:李曉海
(轉載請註明希望之聲)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