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情婦 內蒙政協原副主席二審仍判死

槍殺一名情婦,而引發大陸媒體轟動一時的中共原內蒙古政協副主席趙黎平,因犯「故意殺人」等罪在去年11月被判死刑後,在本週二下午,山西省高級法院對趙黎平案進行二審開庭。法院最後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陸媒今日報導,2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級法院對中共原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趙黎平故意殺人、非法收受他人2368萬元人民幣、非法持有槍支、彈藥、非法儲存爆炸物一案開審。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上報中共最高法院核準死刑。

去年11月,太原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趙黎平死刑。此案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第一個被判處死刑不緩刑的「大老虎」。

趙黎平是內蒙古通遼人,曾長期在中共內蒙古公安系統任職。2012年7月任中共內蒙古政協副主席,2014年7月退休,並在2015年3月22日被落馬。

趙黎平被抓後不久,陸媒曾曝光趙黎平與多名女下屬有染,還槍殺了一名情婦的消息。該事發在2015年3月20晚,趙黎平在赤峰市百合新城南區追殺一名28歲的女子李某某,並舉槍射中該女子的頭部後將屍體拖入汽車的後備箱。

事發後,趙黎平還將該女子焚屍,並掩埋在赤峰市松山區被稱為大牛圈的山坡底一處建築垃圾填埋場。但在當天晚上,趙黎平在內蒙古克什克騰旗境內被警方攔截。

據陸媒《財新網》披露,趙黎平在槍殺李某某前一個月,曾向李某某開具一張300萬元人民幣的欠條。

消息人士稱,因李某抓住了趙黎平的把柄,要求其給付300萬元人民幣,趙黎平被迫寫下欠條後心生殺念,但沒想到一開始卻沒得手。以致發生上述李某某被追殺的一幕。

有知情人士透露,被害人李某某與趙黎平相識多年,關係親密,有消息稱2人為情人關係。

趙黎平被捕後,法院認定,趙黎平所犯故意殺人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危害大、影響極其惡劣,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應對其予以嚴懲。

據報導,但在趙黎平被捕後,包括一審二審期間,趙對故意殺人罪「拒不認罪」。去年10月,港媒《動向》雜誌則披露,2016年9月25日,趙黎平在被捕押放風時,還衝向電網準備自殺。

此外,趙黎平還與時任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關係密切。外媒披露,趙黎平曾多次陪同周永康考察,如在2005年、2009年,趙曾陪同週考察伊利集團。2011年,趙還陪同周前往蒙古國訪問。

據報導,趙黎平能得到周永康賞識的一個重要原因之一是,趙黎平曾積極追隨江澤民、周永康迫害法輪功。趙黎平因此也受到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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