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濤:毛澤東與中共酷刑的演變(9)
【2017年2月24日】(本臺記者冷濤綜合報導)酷刑中國已經成為一個讓人憤懣的固定片語。在中國大地幾乎每一時刻都有慘烈的酷刑事件發生,如媒體早前披露的2009年雲南青年李喬明在看守所天井中玩「躲貓貓」、以及後來人們歸結的被中共公安抓捕的人如廁死、做夢死、激動死、鞋帶上吊死、嘔吐死、發狂死,甚至喝開水死,這些都與酷刑相關。而頻頻發生的一般人遭中共公安抓捕後離奇死亡事件,背後掩藏的真相仍舊離不開中共濫施酷刑。
中共酷刑備受國際社會的普遍譴責
1987年6月26日正式生效的《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是聯合國之下的國際人權公約,中國在1986年12月12日簽署該公約。但中共國家並未遵守「禁止酷刑」的約定,不但一直延續「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酷刑,且對國際社會的指責置若罔聞。
2005年聯合國酷刑專員諾瓦克(Manfred Nowak)先生在中國考察酷刑後得出一個結論,證明中國的酷刑無處不在,並將其界定為「恐懼的文化」(culture of fear),而就在此期間,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真相不斷披露出來,而這一恐怖行徑被指為虐殺,超出酷刑範圍(參見作者文章:《懲處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魁江澤民》)。
2015年11月17日、18,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在瑞士日內瓦,就履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報告,與中國政府代表團展開為期2天的聽證會,證實中共「警察普遍使用酷刑」。
在關注中國人權問題的同時,世界多個國家的國會、議會、議員、主政官員不間斷呼籲,希望北京當局停止酷刑,但中共要麼沉默,要麼以謊言或反過來詆毀別國人權轉移話題,欺蒙國際社會。
為制止中共酷刑,中國境外的多家法庭以「普遍管轄原則」(Universal Jurisdiction)受理法輪功學員、維權人士以及西藏被迫害的藏民控告中共官員的酷刑罪案。
2007年,澳洲紐省高等法院缺席判決薄熙來被控「酷刑罪」成立。此後,西班牙法庭、加拿大安省最高法院、阿根廷聯邦法院對犯有「群體滅絕罪」、「酷刑罪」的江澤民、賈慶林、吳官正、羅干、薄熙來、周永康案件進行受理或作出「全面逮捕」等裁決。
在如此大背景之下,中共仍然一意孤行,從未有過放棄酷刑的打算。
2017年2月7日,中國反酷刑聯盟成立,該聯盟在其「成立公告」中指出,中共酷刑的目的「不僅用於偵查階段的刑訊逼供,有時純為凌辱,肉體和精神的折磨雙管齊下,手段更是無所不用其極,以讓被羈押者和服刑者在精神上屈服,所以監獄和非司法羈押場所如法制教育基地(中心)、洗腦班、雙規場所等也大量存在。這種凌辱型酷刑在良心犯身上體現的尤為集中。」
公告最後呼籲各界人士加入「聯盟」,「共同監督推進《聯合國反酷刑公約》在中國得到認真的落實」。
只有解體中共才能完全停止酷刑
中共的酷刑從中共成立開始,迄今已延續近百年,可以說,中國的酷刑是中共邪惡政體孕育出來的怪胎,從毛澤東點燃酷刑導火索,並在濫施酷刑中積累了維持邪惡政權的經驗之後,酷刑就已經與中共融合在一起了,中共的歷任黨魁,因循「酷刑潛規則」,有意或無意在「酷
國際人權公刑」應用的慣性中亦步亦趨,都必然揹負著酷刑罪責。
既然中共專制已經離不開酷刑手段,那麼,無論國際社會怎樣呼籲並譴責,中共都絕不會停止酷刑。對中共抱有任何幻想都是一廂情願。正如前盧森堡首相加斯頓.索恩說「共產黨人終究是共產黨人,他們是不會放棄自己的目標的」,而這一目標被民主社會認為就是要將人類引向絕路。
解體中共,中共百年酷刑才有終止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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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蔡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