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原副省長劉志庚受賄近億被審 曾「侍奉」曾慶紅

曾是中共江派大員、政治局常委張德江親信的中共原廣東省副省長劉志庚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近億元案,近日在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劉志庚當庭認罪,法庭擇期宣判。

據陸媒報導,2月24日,中共原廣東省副省長劉志庚受賄案一審在南寧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

法院指控劉志庚在1993年至2012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廣東錦龍發展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志茂、東莞市華瑞房地產公司實際控制人曾小華、新亞洲投資公司董事張峻、深圳市慧江實業集團公司法定代表人陳楓等單位和個人在股權收購、土地置換、銀行貸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逾9817萬元人民幣。

庭審時有60多人旁聽,劉志庚當庭表示認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現年61歲的劉志庚是廣東興寧人,早期在深圳任職,之後曾任中共龍崗區委書記、中共清遠市委副書記、市長。從2004年開始,擔任中共東莞市委副書記,2006年任中共東莞市委書記,2011年12月調任中共廣東省副省長。

劉志庚在去年2月4日被查,同年4月18日被「雙開」(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在官方公布劉志庚落馬的消息時,東莞當地民眾敲鑼打鼓、燃放鞭炮,「慶祝」劉志庚被查。

劉志庚在任中共東莞市委書記期間,因施政問題導致東莞經濟數據(GDP)急速下滑。因禁摩、禁養豬受到官媒的質疑,被稱為「劉治摩」、「牛魔王」、「三禁書記」。而東莞亦是在其任內色情業氾濫、「壯大」,成為「東方性都」。

陸媒曾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稱,中共中央第八巡視組在2013年底進駐廣東後,收到諸多關於劉志庚在東莞任職期間涉嫌違紀違法的舉報材料,並指劉志庚是東莞色情產業的「保護傘」。

另有知情人士透露,劉志庚在主政東莞期間,賣官不斷,前期貪錢較「儒雅」,後期在他離開東莞前,還大撈一筆,卻沒幫人辦事。

據港媒披露,劉志庚是中共江派大員、政治局常委張德江一手提拔的親信。江派二號人物曾慶紅退休後常住廣東,「情陷東莞」,並享受劉志庚等人提供的高官「侍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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