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本臺記者宇寧綜合編譯)美聯邦第四巡迴上訴法庭週二(2月22日)裁決,支持馬里蘭州的禁槍令。
據美國新聞網報導,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庭週二以10票支持, 4票反對做出支持2013年《槍支安全法(the Firearm Safety Act of 2013)》 的裁決。馬里蘭州於2013年通過的《槍支安全法》 認為禁止槍支持有者擁有殺傷性步槍並不違反憲法第二修正案中允許公民持槍的權利。此法案是馬里蘭州為了防止該州發生類似於對於康涅狄格州紐敦鎮小學發生的槍殺案件而制定的。
此案法官Robert King 在裁決中寫道:「簡而言之,我們沒有將憲法第二修正案對公民的權利保護擴展到持有戰爭使用武器者身上的權利。 」。裁決書中還舉例說, 在科拉多州的奧羅拉市,加州聖貝納迪諾市,和佛州奧蘭多市發生的槍殺案中都涉及戰爭用槍支。
報導表示,由於美國議會一向拒絕通過槍支管理法,因此很多州和地區頒布了本地區的槍支管理法。
全美目前有7個州和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有禁止使用半自動槍支的法律,但是其中數州的槍支管理法案都遭到挑戰。
2012年12月14日,康涅狄格州紐敦鎮桑迪胡克小學發生槍擊時間, 27人喪生,其中包括20名兒童。
責任編輯:劉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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